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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车祸,他们挺身而出!【黔法要闻】

2020-10-16 20: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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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闻

01

10月13日,贵州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莅临平坝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02

10月14日,最高法院举行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以及部分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03

10月13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民事口第3期民法典专题培训班,主要就《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继承编重要变动”、“合伙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解读”等专题进行了讲解。

04

近日,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的实施办法》,办法共12条,对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信息安全保密、信息工作纪律等进行了明确,旨在促进形成各司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完善。

05

近日,省法院印发了《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共十三条,对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组成、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等进行了明确,旨在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把关作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审判执行

01

扫黑除恶

▲近日,遵义中院对冉某华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经湄潭县法院一审审理认定,该犯罪组织先后在湄潭县湄江街道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买卖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及调动经济资源100余万元,造成多人被伤害,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湄潭县法院以冉某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者数额不等的罚金。遵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所处刑罚适当,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 凯里市法院受黔东南中院委托,对覃某等2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案进行二审宣判。经凯里市法院一审审理,对被告人覃某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覃某等人向黔东南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覃某等人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判。

02

刑事审判

▲10月12日至13日,仁怀市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某、龙某某、喻某某等13人涉嫌犯贪污罪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原市粮油收储有限总公司某分公司经理)与被告人龙某某、喻某某、石某某等人共谋后,伙同其余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以次充好等方式,骗取公共财物,犯罪数额巨大。法院一审宣判,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十万元或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近日,大方县法院对被告人胡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查明,2018年4月,胡某某注册成立贵州融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方分公司,并雇佣人员对外发放宣传资料,通过虚构投资中药材等项目建设,约定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自2018年5月7日至2019年4月24日,先后向吴某学等95户被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753.6万元,至案发时,胡某某支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尚欠703.2402万元未能归还。一审以被告人胡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胡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赔吴某学等95户被害人人民币703.2402万元。被告人服从一审判决,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03

繁简分流

近日,修文县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批案二十件。该批案件的原告刘某常等人系正安县、龙里县等地的村民,原告诉称,其在被告王某金指定的扎佐林场某分场为王某金砍伐树木,欠付的工资从300元到24000元不等,期间一直向被告催要,被告于2020年5月29日出具欠条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工资148723元,但至今其未向原告刘某常等人支付工资。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刘某常等人支付相应工资,被告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该批案件自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21天。

04

执行工作

▲10月13日,岑巩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戴某处拘留十日处罚。2018年,戴某雇佣吴某到湖南某工地务工,拖欠其35000元工资未付。吴某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之后戴某便销声匿迹。吴某遂向岑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戴某一直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该院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月12日,接到吴某提供的线索后,该院组织干警到戴某家中将其抓获。戴某态度强硬,仍表示拒不履行,岑巩法院依法对其处拘留十日处罚。

▲10月14日至15日,金沙县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夏某浪名下的车辆、手机、电脑、保险柜等财产进行了公开拍卖,成功处置8件拍品,拍卖所得共计498836.00元,成交率、溢价率较高,有力推进“扫黑除恶”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下一步将及时进行拍卖财产的交付工作,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中基层法院动态

01

10月12日,安顺中院开展2020年新进聘用制书记员岗前培训。

02

10月13日,开阳县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法治宣传活动。

03

10月13日,汇川区法院开展“绿色无毒”公众开放活动,邀请40名学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04

10月14日,黔西南中院召开传达贯彻全州产业大招商会议精神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迎检部署调度会。

05

10月14日,盘州市法院双凤人民法庭积极组织开展“法庭公众开放日”宣传活动。

06

10月14日,遵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20年营商环境迎接评估测评工作培训会。

07

10月16日,黔南中院召开全州法院审判质效、“双清”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视频会议。

08

10月16日,铜仁市全市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玉屏县法院召开。

09

10月16日、17日,毕节中院分别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和中院机关审判质效月调度会。

法院故事

路遇车祸,他们挺身而出

10月15日上午10时许,铜仁中院审监一庭干警李景煊、向宇宏及车队杨雄在出差办案路上,遇上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看到高速路应急车道上有人在不断招手,前方有车辆损毁,应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需要帮助,于是三人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处,下车询问情况。了解到因雨天路面湿滑,发生车辆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并有两人受伤。因在事故中手机损坏,无法打电话求救,遂向过往车辆招手求助。

看到两位伤员伤势较重,等待救护车还需很长一段时间,担心受伤人员失血过多危及生命。紧急关头,三位干警决定先送伤员前往医院救治,过后再处理出差需要办理的案件。于是用导航搜索最近的医院,开启警灯、拉响警笛,用最快速度及时将两位伤员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到医院后,因为两位伤病员没有家属陪同,三位干警协助二人办理住院手续,并联系其家人。办好住院手续后,两位伤员一再要求三位干警留下联系方式,伤愈出院后会将相关费用偿还给干警们,并要当面表达谢意,被三位干警婉言谢绝。看到伤员得到有效救治后,三位干警驱车重新踏上办案行程。(来源:铜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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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路遇车祸,他们挺身而出!【黔法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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