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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区司法局富源司法所:算好四笔账 化解两年怨

2020-10-16 17: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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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源街道人民调解室内经历了从唇枪舌剑,硝烟弥漫到握手言和的调解历程,这是一次令双方满意、达到共赢的成功调解。跨度两年的恩怨,用三个小时圆满化解,主要得益于人民调解中算清了四笔账:

算好人情账

双方当事人,不在一个村,之前关系不错,七年前靠相互信任,口头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刘某以350元/亩的价格承包李某土地10亩(8亩坝上,2亩河滩),约定先付钱后种地,双方靠诚信维持协议履行,过程中感情也日渐深厚。2019年3月潮河清淤迁占,刘某所承包坝上八亩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仅有青苗补助,归承包方所有,对此双方均无异议,其余2亩河滩地,属于集体所有,除2000元青苗补偿,还有1400元土地补偿款。承包方刘某认为自己年初已把3500元承包费交给李某,而受迁占影响坝上8亩地只种了半季庄稼,应该交一半承包费,于是便领取了河滩2亩本该属于发包方所有的1400元土地补偿款,以抵消坝上土地半年承包费。而李某以下半年刘某在坝上部分土地种过玉米为由,不予退还承包费,并要求刘某退还1400元土地补偿款。双方争执不下,关系恶化,经村委会、社区多次调解未果,矛盾逐渐升级,兄弟友情荡然无存。

在富源司法所调解现场,双方剑拔弩张,火药味非常浓。针对此情况,人民调解员王志红首先让双方当事人分别说明情况,表达诉求,慢慢化解他们的激动情绪,同时对他们进行开导,以前交情不错,不要因为此时伤了多年来的和气,在调解人员的劝解下,双方情绪逐渐稳定。

算好经济账

双方情绪稳定后,调解员掌握了案情和双方诉求,随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做调解工作。调解员首先找到发包人李某及其家人的工作,调解员劝导说:“刘某按照约定,年初交了10亩地承包费3500元整,迁占后八亩地只种了一亩地左右,按照一亩地收入500元算,至少损失3000元,包地的目的是为了盈利,都是种地的,他的心情你们应该能理解。”李某对于承包方刘某的损失予以认可,但不同意退回半年租金。“作为发包方该享有的权益任何人也无权剥夺,你们说一下自己的期望值,我们会尽量给你争取,但也得对方能接受。”李某家人提出退还1200元,调解员顺势利导。“3500元绝不会退,2亩地占地补偿款必须退回,我想要个说法!”李某语气依然坚决,但是态度有所缓和。了解发包方李某诉求后,调解员又征求了承包方刘某的意见,刘某表示:退换1400元土地补偿款没问题,八亩地承包费也得退回一半,否则免谈。调解员告诉刘某,理解他的心情,对他服从大局的做法也给予肯定,但也指出,下半季他确实种了玉米,种多种少的问题,李某对他的损失也表示认可。双方均表示,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

算好损失账

针对双方都提及的打官司解决方式,调解员又给他们算了一笔账:承包费、占地补偿纠纷是两个案子,双方互为原告和被告,起诉费、时间、影响这些都要考虑好,依法维权无可厚非,但是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走法律诉讼程序,人民调解依据《人民调解法》进行调解,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开庭应诉可能会影响工作生活,打工请假还可能会扣工资,得不偿失。刘某和李某家人认为调解员王志红的话有道理,不再坚持走法律诉讼程序。

算好法律账

调解员向承包方刘某讲解《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补偿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款属于土地所有人所有。如果起诉,按现有证据,发包方李某胜诉可能性较大。听后,刘某意识到后果,于是问调解人员退多少钱合适。“李某说至少要1200,我们说要征求你的意见,你觉得咋样?”“我只给700。”祥源社区书记李合寿建议说:“刚才都帮你分析了,赶紧把这事了了,免得浪费精力,伤害感情,凑个整数1000吧。”李某想了想说:“你们也真费心了,确实是为我们着想,就这样吧,我同意”。就这样刘某同意退还李某1000元占地补偿款,承包费不再主张退回,双方承包关系终止。

至此,一场两年的恩怨就此解决。司法所立即起草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当场签字认可,握手言和。近3个小时的调解,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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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沾化区司法局富源司法所:算好四笔账 化解两年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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