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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力度!平武法官成功调解两起涉民工案件并当庭履行
10月14日,平武法院南坝法庭处理了两起涉及农民工讨要劳务费及退保证金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带了当地的证人出庭,场面一度混乱。
经过承办法官多方做工作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案情回顾
2016年初
李某某应唐某及平武某农业开发公司邀请,组织民工在重庆和南坝从事核桃树嫁接劳务。
在重庆的劳务完工后,李某某和唐某进行了结算,除去已支付的劳务费,被告唐某下欠李某某280000元。
2016-2017年
唐某陆续支付了190000元,下欠90000元未支付。李某某多次和唐某协商支付劳务费的事情,但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及利息。
李某某与平武某农业开发公司的劳务完工后,双方对核桃树嫁接存活率有相关约定,公司扣留了43500元作为保证金,只要李某某保证一定的存活率,公司就退还该保证金。
2017年至今
李某某再次来到南坝复查存活率,发现存活率很高,只有部分需要补接,李某某也及时进行了补接工作。
李某某找到公司返还保证金,但公司当时无力支付,一直拖欠至今未付。
调解当天
双方各执一词
唐某认为:李某某的工作做得不好导致自己亏损,打欠条也是出于无奈,她表示可以分期支付劳务费,但不能支付利息。
公司认为:李某某嫁接的核桃树没有达到约定的存活率,不可能返还保证金,公司还有当地的老百姓可以出庭作证,他们不仅不返还保证金反而还要找李某某赔偿核桃树。
李某某认为:唐某应当按约定履行自己的支付义务,至于利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各让一步。对于公司说的存活率问题,现在已经时隔几年,当时的情况已经无法复原查清,但自己做了劳务是事实,应该退保证金。
承办法官考虑到:
如果调解对双方都有好处。
1、李某某从凉山州过来,路途遥远,且花了很多费用,如果调解,李某某可以立马拿到钱,也好向当地的民工交代。
2、公司和唐某也可以把事情解决了,以后好好经营自己的业务发展生产。
经过多方做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唐某愿意支付李某某100000元,当庭履行30000元,余下70000元在春节前付清。
公司也考虑到李某某的困难,几个股东凑钱一共返还李某某保证金6000元。
李某某拿到钱后,表示自己也有难处,希望对方能够理解。
公司表示认可李某某的业务能力,今后有相关业务还可以继续合作。
至此,本案调解成功,
李某某也拿到了部分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平武县人民法院
政治部
图文丨孙家琼
编辑丨刘攀
审签丨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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