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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案件结案率100%,司法建议回复率100%!
原创 萍乡法院 萍乡法院
为加大案件清结力度,推进“黑财”清底工作,萍乡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在7月初至9月底,开展了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时间出台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确定指导思想、
明确总体目标、制定主要任务
并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
规定具体完成时限
召开萍乡法院
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
暨上半年专项斗争工作总结会
传达学习全市扫黑除恶百日攻坚
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
强调要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
力求做到“任务清、目标明、
力度大、效果佳”
行动开展以来
萍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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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全力推进案件清结
截至9月底,萍乡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9件515人,75件存量案件全部审结,结案率100%,9月新收4件案件也已审结1件,剩余3件将于10月结案,“案件清结”进展顺利。
为确保“案件清结”提档升级,萍乡法院进一步规范证据适用标准,与萍乡公安、检察共同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认罪认罚机制,促成涉黑涉恶案件认罪认罚。行动期间,萍乡法院迅速清结涉黑涉恶案件7件58人,平均审理天数仅为31.8天。
8月24日,莲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贺某群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9月23日,安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苏某辉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9月23日,湘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熊某等10人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公开宣判。
亮出执行利剑 坚决确保“黑财”清底
坚持部门联动。从刑庭、执行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打财断血”专班,加大执行力度,从立案、审判开始,对移送财产的清单、权属等情况进行把关,确保进入执行程序后财产能快速处置。
坚持单位联动。加强与银行、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一体化的查控机制,做到涉黑涉恶案件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行动期间,萍乡法院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343.8万余元,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财产执行总额的82.1%。
截至目前,萍乡法院2020年3月31日前生效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率为96.13%,财产执行率全省法院排名第三,“黑财”清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0月12日开始,萍乡中院兵分四路前往山西、河南、南昌等地,开展异地“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
发放司法建议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萍乡中院率先出台全省首个扫黑除恶司法建议规范性文件,提升司法建议的规范性和针对性,注重司法建议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整治效果,持续跟踪司法建议发出的效果,要求接收机关对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作出整改回复,将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长效常治。
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贷、乡村治理、自然环保等八大领域行业乱象,向30余家单位发送较高质量司法建议60条,收到书面整改回复60条,回复率100%,力助“行业清源”,有力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萍乡中院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工作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获得肯定。
强化宣传攻势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为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满意度,行动期间,萍乡法院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主流媒体上共计发表宣传文章101篇。
8月27日,《法治日报》刊登的《“三书一函”强力推动行业治理清源》一文中,对萍乡法院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工作进行了正面报道。
7月3日,《人民法院报》刊登《非法采矿 寻衅滋事 强迫交易——江西上栗一恶势力犯罪集团9人被判刑》一文。
9月18日,《人民法院报》刊登《江西萍乡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一文。
9月3日,江西卫视以《【扫黑除恶在行动】莲花县:“村霸”为非作恶 获刑十五年》为题,报道贺某群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除媒体报道外
萍乡法院积极开展线下宣讲
采取“送法下乡”
“法治夜市”、“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
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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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人民法院“摆摊送法到身边”,在下乡镇、进社区、入企业中,实现扫黑除恶宣传“零距离”。
湘东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讲座,向村民详细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芦溪县人民法院“赶集日送法下乡”,面对面和群众交流,帮助群众提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上栗县人民法院利用屋场贴心会,开展政法宣讲,深入全县各村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原标题:《存量案件结案率100%,司法建议回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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