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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胜到离石法院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2020-10-16 20: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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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举行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胜、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建栋一行到场观摩指导。中阳县人社局、柳林县人社局、交口县人社局、汾阳市人社局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邀参加。

此次庭审由离石法院第四综合审判团队杨明霞法官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一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山东某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白某某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一案。

【案情介绍】

第三人白某1父亲白某2生前系原告公司所属的朱家店煤矿职工。2019年4月19日1时许,白某2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09线526KM+700M处与张某驾驶的无牌大运摩托车相撞,两人受伤倒地。随后,高某驾驶晋J73717牌货车行驶到该事故处时,将白某2与张某碰撞,导致两人死亡。第一次事故,中阳县交警大队认定白某2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第二次事故中阳县交警大队认定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白某2无责任。中阳县人社局于2019年12月5日作出中人社工伤认(2019)第132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白某2死亡系工亡。原告不服,诉至离石法院。

庭审中,行政机关出示了证人证言、调查笔录、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证据。在法庭主持下,原告针对行政机关的举证提出了质证意见。根据双方的起诉和答辩,法庭总结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各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持续1个多小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该案将于近期择期宣判。

座谈会上,杨明霞汇报了离石法院该院行政诉讼及非诉案件受理、判决、执行等情况。受邀观摩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观摩庭审受益匪浅。双方还就工伤认定、证据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永胜指出

杨明霞法官凭借熟练的庭审技巧,合理驾驭庭审,有序引导控辩双方的询问和发问,简洁精炼地总结出争议焦点,整个庭审秩序井然,是一次很成功的庭审。

张永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行政审判人员要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信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履职、不偏不倚,既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又要通过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还要积极稳妥处理各类行政案件,推进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要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实质性化解,将行政纠纷解决在初发阶段。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法院要配齐配强行政审判力量,提升行政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水平。行政机关要加强人员保障、财务保障,严格依法履职,注重学习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供稿:离石法院

原标题:《吕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胜到离石法院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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