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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丨银川一男子酒驾上瘾?酒驾3次,次次被查!

2020-10-16 21: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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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艾河(化名)可谓是金凤区交警二大队的“老熟人”。

一次、 两次……醉酒、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他不仅没有长记性反而在驾驶证吊销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因酒驾被抓。

10月16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金凤区交警二大队了解到,一名酒驾3次仍不思悔改的驾驶人。

2019年7月5日,屈艾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敦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场查获,并依法处理。

2020年7月20日,屈艾河醉酒后驾驶宁A牌小客车沿宝湖中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被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凤区交警二大队民警现场查获。民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他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99毫克/100毫升。后屈艾河被依法取保候审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9月27日,屈艾河再次驾驶陕D牌小轿车沿六盘山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凤区交警二队民警现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7mg/100m1。

两次不期而遇一定是特别的“缘分”,屈艾河从醉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隔两个月再次被金凤区交警二大队查获。

目前,屈艾河已先后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并处罚,但还是屡教不改,明知故犯。

最终屈艾河因涉嫌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三千五百元罚款。

银川交警提示:

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

请广大驾驶员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记者:寇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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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奇葩丨银川一男子酒驾上瘾?酒驾3次,次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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