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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拆除!安定区发布重要通告,即日起执行!
定西市安定区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定西城区彩钢房等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彩钢房等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持续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城市建设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印发
<定西市安定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20〕70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定西城区彩钢房等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定西市安定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整治范围:定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二、整治时间:2020年10月10日开始,11月10日结束。
三、整治内容:
1.住宅小区。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住宅小区内(含)房顶、阳台及侵占绿地、道路、广场、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房等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2.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擅自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房等违法建筑一律拆除;严禁出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衔接市场监管、公安和消防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对不及时消除消防和安全隐患的依法查封。
3.民用住宅。耕地内彩钢房一律拆除;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交通沿线、村庄周边等区域宅基地内改建、扩建、擅自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房等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4.建筑工地。对已经备案的生产、生活用房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工程结束后,及时督促建筑工地内彩钢房等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对不按要求进行拆除的,按照法律程序组织依法强制拆除;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建筑工地内外擅自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房一律拆除。
5.企事业单位。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医院、学校、社区、市场、酒店、宾馆等企事业单位及行政单位擅自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房等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通告的规定,于2020年10月20日前自行清理拆除,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对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定西市安定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13日
原标题:《一律拆除!安定区发布重要通告,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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