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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沉船8名死者家属诉国内旅游公司,惩罚性赔偿成焦点

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朱远祥
2020-10-20 13: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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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阳光、海水,马来西亚沙巴州的环滩岛景色迷人。可对于2017年春节来此旅游的28名中国游客来说,这是一次可怕的生死旅行。他们乘坐的游船在航行时进水沉翻,包括8名中国游客在内的9人丧生。

事发后,这次旅行的诸多违法细节被披露,比如船只被改变设计用途且严重超载。马来西亚相关部门展开调查,船长被当地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

2017年1月30日,马来西亚哥打基纳巴卢,救援人员在岸边照料受伤乘客。 视觉中国 资料图

中国遇难者的家属在国内先后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包括北京百程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程国旅”)、蚂蜂窝旅行网、深圳浪花朵朵国旅等。目前,深圳浪花朵朵国旅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另有4位遇难者的亲属共同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其中3名遇难者家属诉蚂蜂窝旅行网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1名遇难者家属起诉百程国旅,一审获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赔。

百程国旅被诉一案中,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来看,原告提出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主要诉求获得支持。诉讼中,惩罚性赔偿是双方争辩的焦点。目前,当事双方均已上诉。

海上遇险:限载12人的游艇坐了31人,9人遇难

2020年10月18日,安徽90后姑娘冬悦在家里照顾1岁的孩子。这一两年来,她结了婚,做了母亲,可三年前遭受的心理创伤仍难以磨灭。那一次异国旅行,让她永远失去了母亲。

那一天是2017年1月28日,中国的农历春节,正月初一。

大年三十的前夜,冬悦和母亲董梅乘坐前往马来西亚的国际航班,抵达沙巴州的首府哥打基纳巴卢。这里岛屿众多。

正月初一早上7点多,冬悦和母亲根据旅行社的安排,来到丹容亚路码头,在这里登上一艘快艇。与她们一起上船的,包括广州人李锋一家三口,以及前来度蜜月的武汉籍新婚夫妇魏寅、张晓坤。

据后来马来西亚官方统计,当时船上共载有31人,包括3名马来西亚船员、28名中国游客。这群中国游客“春节游”的目的地,是距码头约56公里的环滩岛。顺利的话,他们将在一个半小时后抵达岛上。

据冬悦等人回忆,船只在海上航行大约40分钟后,突然停住了,船尾开始进水。很快,船员通知游客们跳海。

跳海后,四个救生圈、一根长绳,成了这群人飘浮在浩瀚水面时的救命工具。大家在海水里浸泡、挣扎了32个小时。冬悦的母亲董梅,李锋的妻子王建怡、女儿李雨萱,魏寅的新婚妻子张晓坤,均被海水吞噬了生命。

失联船只资料图。 央视新闻 资料图

沉船的第二天下午,有人看到远方水面隐约出现渔船。魏寅和另外两个年轻人游过去呼救。渔船上的船员朝他们扔下了绳索。

沉船之前的31个人,最终活下来的只有22人。

事发后,当地官方通报称,有4名游客在事故中遇难,另有4名游客和1名船员失联。两年后,失联5人仍没有找到,符合法律上认定死亡的条件。

这起导致9人死亡的沉船事故,原因是什么?

据央视和澎湃新闻事发后的报道,出事船只设计的用途仅供出海研究,并不适合环滩岛附近海域风浪,且限载12人以下——事故发生时载了31人。另外,马来西亚当地官方也证实,当时游客们登船的丹容亚路码头属于非法码头。

2017年2月,马来西亚沙巴州地方法院作出判决,法官认定出事游船的船长沙雷扎驾驶超载船只,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6个月监禁。

多个中国游客家庭的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当年考虑到马来西亚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责且缺乏赔偿能力,大部分死者家属都没有在马来西亚提起民事诉讼。

回国后,围绕侵权、赔偿等问题,死者家属先后对国内的相关旅行社或代理商提起诉讼。

丹容亚路码头被当地官方认定为非法码头。 王去愚 资料图

索赔焦点:旅行机构是否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28名中国游客在马来西亚遭遇沉船事故后,我国国家旅游局在官网公布了游客及旅行社相关信息。事故中游客均为“自由行”散客,购买的沙巴一日游产品,由地接社马来西亚沙巴州超自然旅行社提供服务。

不过,除了5名游客是沙巴船家在当地招揽的中国游客,其他23人都是通过网络,在国内的旅行机构或平台上购买的境外旅游产品。其中2人出发前在天猫百程国旅购买,其他21人购买了由深圳浪花朵朵国旅或蚂蜂窝旅行网代理的沙巴州旅游产品。

回国后,多名游客家属起诉深圳浪花朵朵国旅,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遇难者董梅、王建怡、李雨萱的家属,2019年底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北京蚂蜂窝之旅国旅和蚂蜂窝网络科技公司。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上述三件民事诉讼目前尚未开庭。

魏寅起诉百程国旅一案,2020年8月底一审已判,目前进入二审程序。

武汉人魏寅是上海一家公司的电气工程师。2017年1月28日,他和新婚妻子张晓坤利用春节假期到马来西亚旅游度蜜月。在沉船事故中,张晓坤这位90后姑娘、在读研究生,在海水中遇难。

魏寅以及张晓坤的母亲向北京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程国旅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惩罚性赔偿金等费用。

百程国旅辩称:事故发生后其已积极履行救助义务,被告是旅游活动组织者,并非海上运输服务提供者,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双倍惩罚性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2020年8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原告魏寅和张晓坤与被告百程国旅形成了事实上的旅游合同关系,因此原告要求作为旅游经营者的被告承担相应责任并无不当。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部分)。 受访者 供图

判决书显示,该案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纠纷案件,原告选择侵权之诉。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认为,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要其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百程国旅赔偿两名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01万余元。关于原告提出的321万余元的双倍惩罚性赔偿,一审法院认为依据不足,未予支持。

目前,当事双方均已上诉。在这起侵权案件中,惩罚性赔偿是索赔焦点。

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带有惩戒目的。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除了魏寅起诉百程国旅一案,遇难者董梅、王建怡、李雨萱的家属起诉蚂蜂窝网络科技公司,也提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诉求。

这些遇难者家属称,沉船事故中的游船不符合设计用途且严重超载,未配齐救生器材,出发码头是非法码头,作为组团社的被告方对这些缺陷是明知的,故应该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上述案件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丁晅认为,游客合法权益被损害的现象近年频频发生,而在诉讼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条款,不仅能告慰事故受害者,还可以“用法律手段给中国旅游业套上安全的紧箍咒”。

    责任编辑:汤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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