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0-19 20: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沧州市新华区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这次省委巡视,是对新华区领导班子和整体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为我区进一步端正作风、推动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新华区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本清源、正风肃纪、改进工作的难得机遇,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移交线索条条核查处理到位、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面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到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聚焦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共识抓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学习传达巡视反馈意见,深刻查摆剖析,统一思想认识,逐项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项整改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除牵头抓总外,亲自担任四个专项整改组组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整改;区委各常委牵头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整改工作,强化调度,从严从细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细化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了区委书记亲自抓、常委分工负责抓、部门单位具体抓,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全区“一盘棋”的整改合力。4月8日,召开区委常委会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同志对巡视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找差距、查根源、理思路、定措施,做到深查细找,举一反三,真改实改,为推动整改高效有序开展进一步筑牢了坚实基础。

二是聚焦整改成效,强化责任督导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析,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责任分工》,将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5大类73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了“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同时,强化研究调度和督导检查,区委先后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12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6次,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有关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度;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强化跟踪督办,对巡视整改全程介入、紧盯不放,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度,重要问题第一时间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调度解决,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是聚焦长效长治,强化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把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和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在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围绕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办文办会、加强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已制定、完善各类制度及文件44个,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是聚焦发展目标,强化合力推进抓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将做好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坚定“全力冲刺、高质高效”的思路不动摇,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凝神聚力、合力攻坚,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冲刺,加快“五年再造一个新新华”前进步伐,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重要堤段桥头堡。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区委始终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瞄准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7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64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并长期推进5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2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全面到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主城区高质量发展还存在差距和短板方面

1.关于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引导基层党员群众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积极性逐层递减,学习氛围不浓”问题。

一是紧紧抓住区委理论中心组这个重点,强化县级干部先学领学。细化完善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理论自习室”管理的意见》《区委理论中心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安排》,同时及时跟进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的学习。今年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2次集中学习。二是多种形式引导基层党员群众学习。在区图书馆及基层6站59中心,全面充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书籍;将“365百姓故事汇”“理论讲堂”等特色形式纳入年度理论宣讲安排,农村大喇叭和社区小广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日常广播重要内容;发挥党员志愿者、“红马甲”等宣讲队伍作用,开展面对面宣讲,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三是压实责任强化学习。将全区各单位理论学习纳入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2020年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委巡察,层层传导压力。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可公开的,同步推送给各乡办、部门党委(党组),明确传达范围的,按规定范围学习,真正做好应学尽学。四是着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坚持集中学习和理论自习室自学相结合,增加专题辅导、一线观摩等学习形式。成立新华区讲师团,持续推进“六进”列入年度宣讲计划。积极推广使用“学习强国”APP,全区党员注册率达到100%。新华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新华在线”,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在首条进行转载刊发,全区各单位、基层乡办微信公众平台同步转发,最大限度地提升学习覆盖面和参与度,浓厚全区上下理论学习氛围。

(2)针对“有的部门党组成员不清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问题

一是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制定了学习计划,以微信党支部为平台开展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内容学习。二是对全区机关单位展板展示牌进行了更新,加强十九大精神和主题教育宣传。三是制定十九大精神和主题教育两个专题党课课件,3月6日下发到各党(工)委、党支部,克服疫情困难,通过“微信党课”形式组织党员进行了学习,推进十九大精神和主题教育内容入心入脑。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我区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意识,2020年财政投入近3亿元保障民生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饮水水源置换、社区服务建设等十大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一是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到2020年底前公办幼儿园入园比例应达到50%,根据2019年度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我区公办园入园比例提升到15.87%。为提升辖区公办园入园率,年内将长芦世纪城、榕城世嘉、万家家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公办园。对辖区空闲地块进行排查,谋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2所,对其他已回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园。同时提速辖区教育硬件建设,加快推进学校项目。二是加快推进房地产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目前10个房地产遗留问题中,5个“办证难”项目和众和嘉苑1个“入住难”项目全部整改到位;2个项目已通过市房地产开发清理规范办公室核定,正在报省销号转段;2个项目已逐一明确整改方案,正在加快整改。

(4)针对“有的街道辖区内无小学设施,个别村未接通城市自来水”问题

一是我区计划结合旧城改造,在南大街范围内谋划建设标准化小学1所。计划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二是我区已将6个村纳入2020年农村饮水水源置换项目,全部接入城市自来水,9月底全部接通。

(5)针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路不清晰。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推进全面发展的力量摆布不均衡”问题

一是巡视结束后,区委即着手解决该问题。2019年12月28日,区委常委会主持召开区委八届六次全会,全会提出必须正视新华区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区委2020年重点抓好10件大事,有针对性地清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新华区落地落实的重点和思路。区政府工作报告也就2020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制定了全区2020年大事实事,对县级干部分包联系项目机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科学摆布全区工作力量。二是通过多方协调,用足用好政策,破解主体灭失难题,房地产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区委常委挂帅的整治专班,专人盯办,定期调度,在关键节点问题上,主要领导亲自协调推进,全力加快整治进程。

(6)针对“在旧城改造、产业转型、环境治理等方面着力不够,对传统产业依赖性强,产业升级动力不足”问题

将旧城改造、产业转型、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明确列入区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作为2020年主要着力点全力推进。一是在旧城改造方面,对谋划改造项目,依法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强力推进改造进程。目前,2个区域改造项目已完成征收,2个区域改造项目进入征收扫尾阶段。二是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三产比由2015年底的0.2:39.8:60调整到2019年的0.1:37.3:62.6,产业结构更加符合中心城区的定位。以传化公路港为主导的物流产业快速发展,以世窗信息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新华电商孵化中心正式运营,入驻企业8家。金融机构总量达到41家。2019年全区在建工业技改项目4个,总投资7.9亿元;2020年全区技改项目5个,总投资7.6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6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家。三是在环境治理方面,开展了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清污染源底数,整治解决污染存量,推进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新华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工作。将排干渠治理项目纳入2020年10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了排干四渠、城关排干渠、顾官屯和北赵家坟2村水污染治理工程。

2.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1)针对“抓落实不全面。对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不够”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区委常委会于2020年2月26日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并提出了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对我区农业农村有关工作的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完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于4月16日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有关工作正在全面推进。

(2)针对“部分文件传阅流程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0年2月26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就中央1号文件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及五办一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二是区委办公室制定了《中央文件阅读、管理和借阅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中央文件的阅读、办理和管理工作,并制定了《区委领导签批重要事项交办督办流程》,加强区委领导批办意见的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3)针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较大”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新华区关于落实省委第七轮巡视移交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先后召开了4次区委常委会、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和2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研究省委巡视扫黑除恶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回溯核查”集中整改专项行动。自2020年1月17日开始,组建专业核查组对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就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在巡视及整改期间,纪律处分3人,通报批评4人,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关于打击传销“毒瘤”的建议书》,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加强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方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一案三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双专班同步介入”等机制,区纪委监委与26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惩腐打“伞”取得实效。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等8个单位均建立了日常监管机制和扫黑除恶惩腐打“伞”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奠定了基础。

(4)针对“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的被动落实现象。对中央环保督导指出的沧浪渠污染问题被通报后才整改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三级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河长云APP全面推开,实现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一季度区乡两级河长巡河40余次。二是大力开展河道干渠水污染治理工程,排干五攻坚治理工程和顾官屯村水污染治理工程已完工。2019年1-12月份,沧浪渠唐庄子桥考核断面连续12个月水质达标,其中9、10、12月份三个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一。2020年1月份,沧浪渠唐庄子桥考核断面水质达到2020年度考核目标。2020年4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到排干五实地调研,对整改效果给予肯定。同时,我区举一反三,主动作为,为彻底解决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投资3000余万元实施了排干四渠、城关排干渠、北赵家坟水污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截污纳管。

(5)针对“2015年国富市场火灾后未认真吸取教训,2019年省督导组又指出国富市场消防安全规范偏低后才进行深入整改”问题

我区将国富市场、国富家居作为消防重点单位及高危单位进行重点监管。一是多频次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2015年以来共对国富市场监督检查(复查)65次,2016年以来共对国富家居监督检查(复查)46次,并对国富家居作出行政处罚5次。二是多次举办消防安全培训会,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与国富市场、国富家居签订了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状,督促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三是多次约谈国富市场、国富家居负责人,严格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就两家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问题进行协调。四是组织国富市场、国富家居制定灭火编程预案,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不定时拉练,辖区消防救援站对该区域开展了“六熟悉”演练。

(6)针对“解决难点痛点问题主动性不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着力破解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积极主动对接相关改造项目开发企业,及时调整规划方案,按程序加快启动实施。造纸厂区域改造项目已完成规划调整,将高层建筑全部调整为小高层、多层,目前正在进行征收扫尾。一金属项目已启动征收。果品蜜饯等3个旧改项目正在按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进行规划调整。

(7)针对“深化改革中个别环节未做到优化协同高效”问题

一是制发《新华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华区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条件、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二是对一些单位存在的闲置公车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向公事使用较为频繁的乡办、基层单位倾斜,从车辆分配上杜绝公车使用浪费的问题;三是区公车管理办公室对全区公务用车中存在的老龄车、故障车、报废车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按照程序妥善处置好相关事宜,不断优化现有公务用车资源。

3.关于全面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普遍存在相互批评‘蜻蜓点水’现象”问题

一是区委组织部制发了《关于做好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说明》,明晰开展专题会议程序,强调材料质量要求,充分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严肃党内生活打好基础。二是4月8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了省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抽调了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业务骨干,成立了6个督导组,指导督导全区各部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会议各个环节进行督导,严格把关,杜绝相互批评“蜻蜓点水”现象,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针对省“有的单位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不参加单位组织生活”问题

一是所涉单位党组书记、副书记已进行深刻反思,撰写了检讨材料,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加强督导,两人积极参加了所在党组织“三会一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针对“有的部门和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对责任人进行问责。相关责任人提供虚假信息、逃避责任的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4)针对“制度落实有偏差,管理能力偏弱”问题

一是区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制定了本部门议事决策规则,已报区委办公室备案。二是区委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新华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确定本级、本单位“三重一大”具体事项,量化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目前,各单位已将实施细则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备案。三是被巡视组指出该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都做了深刻检讨,补齐不全资料,完善了“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新部署的工作均按照程序严格落实。

4.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

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部署,今年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3次。为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监管工作机制,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对辖区所有行业领域进行全覆盖摸排监管。截至目前,检查企业3800余家次,治理安全隐患4500余个,停业整顿企业39家,暂扣吊销执照2家,采取强制措施14人,经济处罚70余万元。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辖区内传销活动屡打不净”问题

我区健全完善了《新华区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和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压实部门乡办工作职责,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各乡办成立联合打传队伍,以出租屋治理为重点,全覆盖开展摸底排查,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了常态化巡查管控和快速反应机制。同时积极做好打击传销宣传引导,筑牢群众对传销行为的防范意识,形成群策群防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打传行动25次,取缔传销窝点42处,遣散传销人员391人,解救被困人员2人。并由相关部门、社区(村)组成联合巡查队伍进行定期巡查回访,严防反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不到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1)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不够”问题

区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今年以来已召开两次,下半年计划再召开两次。2020年2月26日,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沧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0年4月14日,区委再次召开专题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审议通过了我区《关于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2)针对“2018年未专题学习研究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问题

我区《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2019年已印发。2020年2月26日,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并研究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有关工作。2020年4月14日,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最新文件精神,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4月份,区委办公室给各区委常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履责谈话的提示函》,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3)针对“政治性警示教育未通报受处分副科级干部”问题

2020年4月17日,区纪委印发《关于2019年度区管科级干部受处分情况的通报》(沧新纪通〔2020〕1号)至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针对“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2020年2月26日和4月14日召开的党风廉政专题区委常委会上,区委主要领导对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细化考核制度。区纪委监委在2019年的基础上,对2020年的考核制度中的项目进行了科学、精准的细化。

(5)针对“2018年低保助困领域有的干部失职失责被处理”问题

一是我区出台了《新华区城乡低保(特困)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台账。实行定期走访巡查制度,制作工作流程图通过信息平台公示,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建立多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制度化。二是区纪委监委对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网。2017年确定贫困户4户12人,2018年新增1人,通过帮扶,于2018年10月全部实现脱贫。2019年12月死亡1人,现有贫困户3户12人。经多次排查,不存在返贫户和新增户。

(6)针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缺乏有效机制”问题

一是对住建局、卫健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目前派驻人员、办公室、办公设备等已到位,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管理制度(试行)》制度。三是2020年2月27日,建立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包乡办和区直部门的包联制度,包联工作已全面下沉,有序开展中。

(7)针对“四大班子成员(除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外)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全部分包具体工程项目”问题

区委、政府“两办”对全区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全区重点项目分包方案,原则上不再安排县级领导全部分包具体项目,不具备推进条件的不设置指挥部,除涉及遗留问题、重点信访案件的项目包联外,均由乡办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

(8)针对“房地产开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监督问责不到位”问题

区纪委监委对2018年、2019年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督导检查,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项目及时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同时,针对个别项目不规范问题,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涉及相关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无管辖权的有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纪委。

(9)针对“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加强巡察班子的配备。已调整1名巡察办主任、1名巡察组长。二是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区委巡察办制定了《关于建立区委办与巡察办沟通会商办法(试行)》,及时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指示要求及本区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提请相关会议学习研究。三是加强对巡察工作规范建设。制定了我区《关于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其中,《关于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于4月14日经区委专题常委会审议通过,下发全区各单位。《方案》明确规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巡察报告呈报后15日内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听取汇报后1个月内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对巡察成果运用提出具体建议。为提高工作效率,书记专题会议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可合并召开。四是加强巡察干部培训。制定了我区巡察干部2020年度培训计划,受疫情影响,现在主要是自学和参加省委巡视办举办的巡察工作专题业务培训视频课程(共13堂课)。本年度计划集中培训两次,已联系市委巡察机构,确定巡察工作经验丰富人员授课,根据疫情情况,及时组织培训。五是制定了我区《关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方案》。计划从2020年5月开始至2021年,对全区66个村(社区)实现巡察全覆盖。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履行纪委基本政治职责有缺失”问题

区纪委重新整理2016年—2019年纪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并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常委会向班子成员通报相关情况。2020年以后,严格执行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由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负责,每次将纪委全会报告经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呈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2)针对“加强日常监督着力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至今,区纪委已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20余次,其中与区委纠风办、区委督查室联合检查2次。二是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各区直部门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三是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分包区直部门开展下沉监督3批次。

(3)针对“2019年个别单位办公室超标问题由上级纪委联查发现”问题

区纪委监委给予商务局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其办公室调入一人办公,合计两人。对全区科级及以上干部办公室面积建账立册,不定期抽查。

(4)针对“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收取礼金问题群众时有反映”问题

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区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摸排和严肃查办。二是2020年1月区纪委监委对南大街办事处婚丧嫁娶报备情况进行了抽查。三是2020年1月制发了《致全区党员干部“红白喜事”倡议书》。四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严格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已报备3起。五是4月份对1名区工作人员因婚丧事收取礼金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5)针对“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2019年10月31日,区纪委监委给各成员单位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共河北省纪委

<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二是2020年1月区纪委监委给成员单位下发《关于向区纪委监委通报违法犯罪党员情况的通知》《报送相关人员名单的通知》《移交问题线索的通知》,建立了相关机制。

(6)针对“2016年以来审计部门未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问题

2020年1月9日,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给各区直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下发移交问题线索的通知,要求各执法机关(包括审计局)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审计局已移交2条问题线索。

(7)针对“有的党员2015年被法院判刑,2019年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问题

一是新华区纪委在接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向相关职能部门调取证据、材料,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对违法党员协调处置机制,按照“谁办案、谁核查”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案件中负责核查当事人的身份,确保结论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公、检、法、监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环环相扣、无缝对接。建立完善政法部门文件会签、刑事案件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制度。

(8)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和简单泛化并存”问题

一是2020年3月5日,区纪委专门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分析研究以上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共识,以后在查办案件中严格执纪执法,避免问责宽松软、简单泛化等问题。二是制定了新华区《关于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办法(试行)》。

3.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2018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查处问题线索偏多。巡视期间反映基层干部侵占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问题占信访总量比重较高”问题

一是就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编写完成了《“三多”信访举报分析》报告。二是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包联部门及乡办增加下沉监督的频次;三是对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快查快结,让群众有获得感。对疫情期间发生的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6条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

(2)针对“一些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多年仍未交付配建设施或交付不齐全”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工作落实力度,成立了工作专班,对相关建设单位下发了《关于新建小区配建和移交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不到位问题的函》,定期督促检查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配建移交工作完成情况,并对新建小区面积、配套情况进行逐一登记。截至目前,20个未交付配建设施或交付不齐全小区中,17个小区办公用房己交付,1个小区6月底前签订交付协议,1个小区未规划社区办公用房,1个小区项目尚未开发建设。二是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小区配套教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与11个小区建设开发商签署了配建教育设施产权移交协议,与2所小区配套园签署了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协议。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

(1)针对“治理文山会海搞变通,文件红头减少白头增多”问题

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办公室严控发文,严格按照上级发文规格发文。按照2020年全区制发的红头文件不超过2019年,白头文件下降40%-50%的标准,于1月21日完成了部门发文计划征集。并于4月初开始要求各部门于每月17日前上报发文情况,严控发文数量。根据年度发文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对文件超发的进行追责。今年以来,区委四类红头文件同比下降13%;白头文件(内部明电和OA下发无红头通知件)同比下降30%。部门红头文件、白头文件均在计划范围内,未见超发迹象。

(2)针对“干部微信工作群多而滥”问题

区委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区微信工作群进行清理规范,每个单位只保留1个,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反弹。2019年12月份,全区微信工作群已完成清理规范,共清退108个,全区保留微信群58个。办结情况已书面报告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

(3)针对“敢于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问题,剖析原因。我区在收到《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后,对文件研究不深入不透彻,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到位,未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只是被动落实文件要求,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二是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市《方案》正式文件下发后,我区按照要求对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对不能予以审批的餐饮服务项目,耐心细致讲解有关政策,努力避免办事企业群众产生不必要经济损失。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纠正政策偏差。对“为打赢蓝天保卫战500平米以下餐饮不批营业执照”问题,我区多次与市大气办、市行政审批局进行沟通协调,特别是省委巡视组巡视我区指出该问题后,区政府就该问题主动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通过不懈努力,2020年4月13日,我区收到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沧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取消了关于“中心城区核心区,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的限制。我区将按照最新方案,及时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4)针对“工作形式化走过场”问题

区委深挖思想上的形式主义和标准不高的作风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一手抓制度、一手抓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的各项组织流程,确保常委会组织高质高效。一是规范议题征集程序。依据常委会议事规则,细化了议题征集程序,制发了《议题征集审批单》,向有关同志发放了提示函,确保有序、合规、高效。二是严把议题审批关口。将议题数量、议题研究时间等作为重要审核标准,确保不再重复发生过量安排议题的问题。三是开展专项回头看。针对此次常委会研究议题不充分问题,积极开展回头看,并主动补课,确保了今年以来这些工作全部平稳有序推进。

(5)针对“有的部门两年仅召开3次党组会均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没有其他会议内容的纪要。安全生产检查存在穿制服拍照片走过场现象”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于2020年3月10日,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该单位立行立改,做出书面整改报告,对重大事项决议、资金使用坚持召开党组会充分讨论、集体决策、专题记录;进一步清理各项制度,推动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二是2020年4月26日,对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已做书面检查,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双控工作、暗查暗访工作,切实对工作作风不实和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试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各部门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弱化方面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干部知识结构单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注重所学专业与所任岗位的匹配程度,优化干部知识结构,做到人岗相宜。二是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4月6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已完成2020年选调生及四级联考公务员招录计划上报,由全省统一招录。

(2)针对“有的干部调整未做到人岗相适,有的部门科级干部全部没有业务经历”问题

一是2020年3月11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区委班子成员带头研讨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3月13日区委组织部全体组工干部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2020年1月2日,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干部选任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评议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满意度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三是2020年1月以来,未大范围调整过科级干部。在2020年1月干部调整中,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区委严格按照“职数预审”制度,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职数预审备案。四是全区现有科级干部中没有水利专业干部,一般公务员中只有1人且无水务工作经历,短期内选配专业型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难度。我区已通过开设三期水利业务知识专题网班形式,有效提升了区水务局班子成员的业务素质。下一步,积极鼓励现有班子成员参加水利专业继续在职教育,邀请水利专家学者及区水务局内部科室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班子整体业务水平。

(3)针对“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考核、奖惩和使用上未充分利用”问题

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开展“回头看”,结合领导干部审计结果轻重程度,对存在问题、负有责任的所有领导干部开展提函诫,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一是审计局与组织部就整改事项进行了会商,并按照审计结果运用“回头看”工作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了2019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二是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会商,并征求了区纪委监委意见,拟定了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 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三是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综合运用审计结果的办法(试行)》,审计局制定了《沧州市新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结果运用进行界定细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利用率。目前,该《制度》已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区委审计委员会名义下发施行。区委组织部已向2017年换届以来仍担任领导干部的12名区管干部发放了书面提醒函,对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其在单位审计中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问题承担的领导责任进行了及时提醒。

2.关于指导基层党建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底完成了机关支部换届,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区直部门党支部书记全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加强机关党组织力量。二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通过明确规范要求、强化规范责任、开展规范督导,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针对“一些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分部门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问题

一是区委组织部编制了《党内文件汇编》,2020年2月27日下发至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加强学习,提升了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党建规范化的能力。二是2019年12月党建联查中对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确保党内生活规范化。

(3)针对“部分基层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安排部署,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督导,确保党内生活质量。督导“三会一课”认真开展,严格党内生活。二是认真落实省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标准,建强基层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三是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契机,推动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锤炼党员干部初心使命。四是将基层党支部书记纳入全区大培训计划,通过4个班次,加强理想信念、专业素质培训。

(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2019年12月,4个村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已整改完成。2020年1月制发了《关于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预警机制的通知》,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机关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参与疫情防控等活动,增强党员参与感和归属感。三是加强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编发《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十问》,严格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四是坚持一村一策,完成了2个村和1个社区党支部软弱涣散整顿工作。

(5)针对“‘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员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规范,5个联合企业党支部处于软弱涣散状态”问题

一是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督促指导“两新”组织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确保经常规范开展党内活动。二是通过支部整合、规范化建设,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完成。三是建章立制,3月7日制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并将“两新”组织支部书记纳入全区培训计划,分两个班次进行业务培训,为“两新”组织党建质量进一步提升夯实基础。

(6)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肃,有的党员档案不规范”问题

一是区委组织部对相关档案进行了重审,建立问题清单,进行反馈整改。举一反三,各基层党委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专项行动,对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会议记录等进行审核,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二是2020年1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的通知》,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通过制度建设,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因疫情原因,通过以测代训方式,对新任职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党组织书记业务素质。

3.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针对“有的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加大对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案件查处力度。2020年2月区纪委监委对2个单位4人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力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针对疫情防控、拆违治乱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先后给予8个单位黄牌警告,下发纠风函1件。二是区纪委监委4月8日发出“提醒函”,督促区委、区政府落实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意见》等制度。

(2)针对“有的非法占地查处后未得到执行”问题

一是相关企业违法占地问题已由新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依法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已落实,关于地上物问题已由市城管局进行了处置。二是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区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问责,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针对“财政预算调整不及时”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项目的完成进度拨付资金,有需要调剂使用和追加预算的情况及时由区政府审批调整。二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对于当年不能执行的预算项目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相应调减。三是对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针对2017和2018年度预算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在年终决算中进行了调整,并按相关程序报人大审查批准。

(四)关于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形成长效的整改落实机制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不够问题

(1)针对“难点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得不够,主题教育未把2017年省委巡视整改列入检视整改内容”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已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持续跟进。二是2017年九届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指出2个问题,其中新民居建设项目问题已整改完毕,未完成整改的1个项目已纳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内容,抓紧推动遗留问题解决。

(2)针对“私搭乱建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较突出”问题

结合“三创四建”活动,按照消除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制定了拆除私搭乱建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各乡办和执法部门对全区范围内私搭乱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并从4月17日开始,开展拆违治乱暨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百日会战,区委书记、区长带头上阵,党政班子分包乡办,党员干部全员参战。截至目前,已累计拆除违建5411处、37万平方米。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违建巡查列入日常重点工作,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实现违建“零增长、零容忍”。通过强力整治,辖区环境显著提升,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不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区委办公室依据市委有关文件和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沧州市新华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3月3日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下发全区各级各部门。3月底就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各部门各单位已将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已于2020年2月26日、4月14日两次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不明确,督导指导整改缺乏力度问题

(1)针对“2015年以来区委常委会未研究审计问题整改事项”问题

区委办公室依据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向区委常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议事流程暨征集议题的提示函》,每月提前征集各常委议题。区审计局党组起草的《沧州市新华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沧州市新华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已于2020年4月16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2)针对“审计指出的财政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应入库未入库等问题屡审屡犯”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已经整改了1175.31万元,市级待回收资金10万元,经与市财政沟通,将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收回该笔资金。二是对应缴未缴资金,2019年12月底前已全部足额缴入国库。

(3)针对“一些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边改边犯”问题

一是以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对46个未整改到位问题涉及单位的督办函,明确了整改时限、工作要求和整改责任;二是组织召开了对46个未整改到位问题涉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整改工作专题会,进一步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审计局内部成立整改专班,建立整改台账,将单位和问题细化到人,明确责任,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四是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情况,并制定下发了《沧州市新华区审计整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共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行为,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并对屡审屡犯问题等问题进行细化和责任定性,建立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截至目前,46个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41个,剩余5个问题已明确整改措施,有序推进。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6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其他处理17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9人、第二种形态6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我区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彻底完成整改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快推进整改步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是一以贯之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慎终如始,善作善成,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巩固提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力度,定期调度,锲而不舍抓好整改,确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部清零。

二是着眼长远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是奋发作为加快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市委“333465”总体要求,坚定信心、加快步伐,深入推进“东扩南进”发展战略,全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扎实推动“五年再造一个新新华”取得决定性成效,以优异成绩向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17-5308025(工作时间);通信地址: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邮政编码:061000;电子邮箱:czxhxszgb@163.com。

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中共沧州市新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