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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妇联举办“女性文化学堂”——《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进基层宣讲会

2020-10-20 17: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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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学习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工作,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落实落细,提升全县妇女姐妹的法律素质,助推平安家庭建设,10月20日,县妇联在稷峰镇和翟店镇举办“女性文化学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基层宣讲会,特邀县法院副院长孟君进行专题解读。镇机关妇女干部、所辖村妇联主席、执委、家调委调解员共计160余人参加培训。县妇联主席张秀敏出席活动并讲话。活动分别由翟店镇副书记马军、稷峰镇副镇长闫俊慧主持。

宣讲中,孟院长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内容进行梳理,以相关法律条款为依托,与现场听众积极互动,对《民法典》中的亮点以及对新旧条文的异同进行对比,结合实际案例详细的解读和分析,并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

张秀敏在开班讲话中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髓,学好《民法典》。“学好”是前提。要深刻认识到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做一名认真听讲的好学生,善于思考的优等生,通过“短”培训取得“大”收获。不仅要掌握“法条”,更要领悟“法理”,要对民法典条文原原本本的逐条学习和理解,特别是对于新法条文中的一些亮点问题,更要多加关注,做到融会贯通,尽快完成知识更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熟知掌握,联系实际,用好《民法典》。“用好”是关键。用好民法典,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切入点,就是要思考民法典和妇联有着怎样的联系,对妇联工作提出什么新的要求,回切妇女儿童工作中应该注意什么、加强什么、改进什么、防范什么。要立足自己的职责定位,结合实际,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做好对接,贯通起来,使《民法典》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不断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加强宣传,典亮人生,守好《民法典》。“守好”是根本。要坚守法律底线,在处理家庭纠纷矛盾中,正确运用法律的武器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实事,做成事,真正使妇女干部成为广大农村妇女群众在经济发展上的领路人,维护权益上的娘家人,群众服务上的贴心人。要宣讲好《民法典》重点内容,帮助广大妇女群众了解《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走进妇女日常生活,引导和帮助广大妇女群众做一个法律上的明白人、生活上的守法人、工作中的护法人,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良好风尚,为明年《民法典》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宣讲因紧密结合妇联工作者的业务实践,讲解案例的内容丰富,得到了在座妇女干部的高度认可,大家普遍认为这场宣讲指导性强、针对性强,并且非常具有实用性,纷纷表示今后将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民法典》的核心要义贯穿到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中去,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家人和妇女群众遵法守法、用法护法。

原标题:《稷山县妇联举办“女性文化学堂”——《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进基层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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