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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法院执行“朋友圈”持续刷:成功执结涉特殊主体案件

2020-10-20 15: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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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东港市人民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

● 快讯

近日,东港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某村民委员会的涉特殊主体“历史遗留案”。

申请人卢某和被执行人某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东港市人民法院于1994年6月26日判决被告某村民委员会偿还原告卢某人民币5万元整并支付利息。案件生效后,申请人卢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某村委会一直无履行能力,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多方努力,双方于2018年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某村委会先行给付2万元。

案件的执行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由于被执行人履行困难,并没有把剩余款项给付给卢某。案件承办法官刘志义再次出击,约谈被执行人有关负责人,阐明法理。同时,刘法官积极奔走于菩萨庙镇政府、经管站、村委会之间,从审判和执行两个角度讲明案件的法理精神,解困惑,共同研究案件的解决方案。终于,在刘法官的主导沟通、协调下,被执行人将3.5万元给付给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东港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精准发力,建立涉特殊主体案件台账,逐一筛查,确保涉特殊主体案件全部执结。与此同时,加强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需要政府、法院、当事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同画出涉特殊主体案件执结“同心圆”!

供稿:执行指挥中心 李巍巍

原标题:《东港法院执行“朋友圈”持续刷:成功执结涉特殊主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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