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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企业执转破案件顺利审结 业主集中领取不动产证

2020-10-20 20: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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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下午,象州县人民法院举办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发放仪式,为该院首次审结的房开企业执转破案件业主现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彻底解决了购房业主多年来的心头大患,化解积存已久的纠纷。

为表示感谢,在发放不动产证书前,业主代表们给象州法院送来了一面“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锦旗。

▲业主代表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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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隆公司是象州县“城南花苑”的开发商,近年来,公司因无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到期债务被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鑫隆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经“五查”发现鑫隆公司未履行义务,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规范指引(试行)》决定将鑫隆公司移送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2019年6月24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由象州法院审理。象州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宣告鑫隆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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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开展资产核查过程中,部分业主反映自己缴纳了购房款和相关费用,鑫隆公司却迟迟不予办理证书。法院对此非常重视,并对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原因进行梳理后,及时协调各地查封的法院、抵押银行及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开启绿色通道,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书。经法院与联动部门共同努力,第一批业主共计23户的不动产证书业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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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象州法院以解决执行难为目标,积极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鑫隆公司破产清算案是象州法院的首例审结执行转破产案件,也是该院第一例审结的房开企业破产清算案。该公司在象州法院涉及执行案件共46宗,涉案总标的为2598.71万元,该公司的执行案件长期未能执行完毕,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象州法院清结执行积案46件,使得一批执行案件得以消解。该案的成功审理,不仅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也有效保障众多购房者、债权人的权益,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也为后续破产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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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象州县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审判职能,通过破产案件的审理,让尚有存续必要的破产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继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使没有存续必要的破产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化解积存的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保障人民权益贡献审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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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开企业执转破案件顺利审结 业主集中领取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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