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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故事 | 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法援温暖
讲述人:李乐章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
去年我申请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被派遣到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
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期间,离固阳县城40多公里的兴顺西镇某村有5位农牧民,受雇于冯某从事相关劳务,可直到完工后两年都没拿到劳务报酬。经村、镇调解做工作,仍不见效。我来固阳县后第8天,便和镇司法所所长一起向村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去冯某所在村里面谈,但他没露面。第2天,我们再去农牧民所在村进一步了解情况,作调查笔录,一直忙到晚上。
这些农牧民大多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为了不让他们来县城奔波,我们打破常规,第三次上门,帮助他们完善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征求他们同意后,办理了能代为去法院立案、签文书的授权。如今这个案子早已经胜诉,虽然只有9600元赔偿款,但涉及5位农民工老人、5个家庭和几个村子,我们都认为即使再辛苦也值得。
律师这个行业有个说法叫“良心买卖”,是指律师要尽心工作,对得起律师费。我感觉,法律援助律师虽然不是做收费服务的“买卖”,但更要凭良心、讲奉献,因为我们面对的都是困难群体。
15个月来,我办理了45起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为被告受援人减少损失31.3万余元,为原告受援人争取到法院支持的赔偿金额达166万余元。当然,有的案子标的额很小,如张某姐妹申请补偿的案子,每人的请求数额才一两千元。但我觉得,办理有些案子的社会价值和效果,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接待来访咨询,是面对面的普法,也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方式。
今年8月,身患残疾的农村妇女杨某来咨询,执意要“继承”自己原先耕种着的那块属于她已经去世亲戚的承包地,还要和现在的耕种者打侵权官司。我把承包法条文读给她,耐心打比方进行讲解,告诉它承包地本身不能继承。杨某不接受,一直说法院会照顾残疾人、能受理。我又向法院立案庭请教,开通免提让她听了我们之间的沟通情况,经过一次又一次的释法说理,总算平复了她的情绪,让她放弃了心中的执念,心平气和开始了新生活。
一年多来,我接待各类法律咨询230余人次,解答内容涉及民事、行政诉讼、执行以及刑事法律多个门类,为大量困难群众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化解了可能产生的矛盾问题。
服务期间,我还帮助当地政府部门做过许多以案释法的讲座,调处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应邀去支农社区居委会服务,到工厂为工友讲解劳动法律法规等,为当地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
感谢我的家人让我安心在外,去年父亲住院,今年妻子车祸、儿子高考等重要时刻我都不在他们身边,但他们始终默默支持我。这种理解和包容让我倍感温暖,从而能够集中精力更好地承担起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使命。
一年多的辛苦付出,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和困难群众的肯定和好评,还有幸收到了3面锦旗。下一步,我将继续努力,争取能够为更多困难群众服务,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律援助工作带来的温暖。
文章来源丨法治日报
记者丨蔡长春 史万森
编辑丨王贝贝
司法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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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援故事 | 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法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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