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公交车司机因不戴口罩被开除,冤吗?法院这么判

2020-10-21 17: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当前,疫情仍未结束,

疫情防控工作还在持续,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仍然会要求我们所有人戴好口罩。

然鹅,如果有一天你发现,

要求我们戴口罩的公交司机,

自己却不戴口罩,你会作何感想?

疫情刚刚发生的时候,

福建厦门某公交公司就开除了一名不戴口罩的司机,

却因此惹来一场官司,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阿庆是厦门某公交公司的一名司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22年6月止。不过,合同尚未到期,阿庆却被公司开除了,对此他表示不服。阿庆称,今年1月30日,公司在未将《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号通告》(下称《第2号通告》)及其相应的工作要求变更告知他的情况下,以他于1月27日出工期间未佩戴口罩违反《第2号通告》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为由,提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阿庆认为,公司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明显违法。他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其赔偿金近8万元。

公交公司辩称,《第2号通告》明确提到“乘坐地铁、公交、BRT、轮渡、出租车(含网约车)的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通告发布后,公司第一时间在公交司机群里广发通知,并在公交车进门边张贴全程佩戴口罩的告示,且在公交场停车站点公告栏也张贴《第2号通告》,告知驾驶员全程佩戴口罩,且要督促乘客上车佩戴口罩。

图片来源网络

法院审理查明,1月26日,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号通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当天早上,公交公司向阿庆发放了口罩。1月27日,阿庆工作期间驾驶公交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全程未佩戴口罩。有网友将其上岗全程不戴口罩,且允许没有佩戴口罩的乘客乘车的信息在网上发布,并指责公交公司明显不作为。1月29日,公交公司工会经讨论后,同意公司与阿庆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第二天,公交公司作出关于解除与阿庆劳动合同的决定。

图片来源厦门市政府网站

法院审理认为

阿庆作为公交车驾驶员,应该明白自身所处岗位的特殊性。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他驾驶公交车过程全程未佩戴口罩,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其作为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给公共出行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可能性,也实际对公交公司产生了不良影响。公交公司认为阿庆的行为已违反《第2号通告》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在征得单位工会同意后,解除与阿庆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阿庆的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随着疫情逐步向好,现在可以摘口罩吗?

5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

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

普通公众该如何分场所、有条件地摘口罩,一起来看看

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疫情并未结束,防疫仍不可轻心

愿摘口罩之时,早日到来!

来源:人民法院报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公交车司机因不戴口罩被开除,冤吗?法院这么判》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