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父母卖亲女,判刑+罚金+撤销监护权!

2020-10-21 22: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对新罗区民政局申请撤销江某友、郑某莉监护人资格一案作出判决,依法撤销二人监护权,并指定新罗区民政局为其女儿小梅(化名)的监护人。

2013年3月,被申请人江某友、郑某莉在龙岩市新罗区某医院将自己刚出生不足三日的女儿小梅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邓某聪夫妇,直到2019年案发。2019年11月,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了江某友、郑某莉的犯罪事实,判决江某友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郑某莉犯拐卖儿童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该判决生效后,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经调查了解到,小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愿抚养她,遂向新罗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江某友、郑某莉法定监护人资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

江某友、郑某莉作为小梅的亲生父母,享有法定监护权,但二人为获取营养费以外的不法利益将亲生女婴贩卖他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已不适宜继续作为小梅的监护人,依法撤销其监护权。且, 小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表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现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作为履行社会保障职责的国家机关,申请撤销江某友、郑某莉监护人资格,指定其为小梅的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更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亲子亲卖系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这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子女权益的情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撤销其监护权,另行指定监护人。

来源: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父母卖亲女,判刑+罚金+撤销监护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