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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实录

哈密零距离
2020-10-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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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实录

10月15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向乔,党组副书记东野国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洪燕分别就两级法院今年1-9月“1+N”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和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哈密日报社记者: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法院结合“1+N”工作,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具体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向乔:一是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妥善审理涉扶贫领域贪污罪、受贿罪等案件,有效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二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对接脱贫司法需求。畅通涉扶贫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应立尽立、快审快结,依法审理涉农牧业案件133件。

三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发挥以案释法作用。结合审理的实际案例讲解在农产品购销中容易产生的纠纷,并拟定哈密瓜买卖合同样本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四是延伸服务职能,解决农民燃眉之急。“访惠聚”工作队进一步强化定点帮扶和党员干部“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子扶贫工作,充分利用法官工作站平台,结合村、镇的帮扶方案和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将帮扶措施细化,巩固提升帮扶效果。

五是充分发挥后盾单位作用,解决疫情影响之下农产品滞销问题。拿出10%的工会经费,用于消费扶贫。

哈密广播电视台记者:法院在服务保障金融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李向乔:一是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坚决打击非法放贷和打击套取金融资金转贷行为,依法规制高利贷、超利贷。

二是组织开展对2017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专项评查,坚决打击套路贷、职业放贷行为。

三是与铁路法院召开座谈会,统一金融案件裁判尺度,联合开展对近年来金融案件审判的深入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存在的贷前资信审查不严、监管义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为服务市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开展“金融风暴”执行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恶意逃费等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问题整治力度。两级法院现有此类案件238件,已结127件,执行到位178.5万元。对于涉及权利关系较为复杂的不动产处置,推进与住建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理清财产权属,最大限度兑现金融机构胜诉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哈密日报社记者:你院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东野国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主动担当作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落细。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组织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和推进力度。

两级法院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解释的规定办理案件,确保事实清楚,据以定案的证据确实、充分,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势力组织者、领导者及其他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人员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截至目前,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涉黑涉恶人10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2人,五年以上重刑率达50.98%。祝秀春等18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祝秀春作为该组织头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件宣判后18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无一人上诉,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哈密广播电视台记者:法院是如何做到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效铲除黑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东野国良:我市两级人民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结合审判实际,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明确的容易滋生黑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从严从快惩处了恶势力团伙。

惩处了孙建军等12人非法营运“黑车”,严重影响道路运输管理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案件,震慑了一批非法营运人员,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行为。

李永久、王五龙、赵俊林三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均是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这些案件的处理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孟咸峰等人在我市建筑领域串通投标,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在对孟咸峰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充分利用财产刑、资格刑彻底铲除了该恶劣团伙的经济基础,杜绝再犯的可能性。

哈密日报社记者:请介绍一下法院是如何开展线上执行工作的?

洪燕: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改变传统办案模式,依托移动微法院APP、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庭审平台、网络社交软件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线上立案、网络查控,查封、冻结、和解、送达等工作,有效确保执行工作不停摆、不打烊。

在7月17日至8月31日期间,中院通过移动微法院APP立案12件,电子、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26件,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庭审平台、网络社交软件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和解42次,网络查控案件98件,通过支付宝、微信、网银转账等方式付款23笔,共73.36万元,线上冻结扣划8次,实际冻结扣划银行金额0.15万元。

哈密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法院是如何在执行工作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

洪燕: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非为强制执行松绑,而是要求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保持谦抑性和审慎性,尽力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

我院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且具备强制执行条件的,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债权人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债权人生存发展问题。

在申请执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债权人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不能行使申请权或行使申请权有障碍主张中请执行时效中止的,依法给予支持。

而当被执行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或困难主体因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或资金周转不灵等情况导致无法偿债时,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和解协商、分担风险、共克时艰,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同时,支持被执行人通过融资、自行变卖查封财产、分期履行、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暂缓执行等方式清偿债务,最大限度维护被执行人的持续生产生活能力,帮助被执行人渡过困难时期,实现“执行双赢”。

(记者 曹梦迪)

END

来源:哈密日报

编辑:雷慧

QQ:312369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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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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