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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绍兴上虞在行动

浙江生态环境
2020-10-21 16: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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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蓝天保卫攻坚行动的收官之年,为决战决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绍兴市上虞区“亮剑”移动污染源治理。10月14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联合上虞区综合执法局首次对禁用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执法。

检查组现场抽查2家施工工地、抽测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发现1辆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2辆机械尾气超标排放。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整改,要求撤场清退未编码登记和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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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动画宣传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广泛开展工作宣传,加大非道机械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建立罚后撤场监管制度,大大减少移动源排气污染。

0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上“环保身份证”

今年,上虞区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申报登记工作。通过“在线申报、上门核对、免费发证”的方式,对施工现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主要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已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上牌1987台,其中国一机械110台、国二机械244台、国三机械662台、未确定排放阶段机械971台。目前,非道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还在持续开展,力争实现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全覆盖,坚决落实“一机一码、登记使用”。

02

非道路移动机械慎入“禁用区”

对排放尾气超标的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下“最后通牒”。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绍兴市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尾气排放未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在禁用区内使用。上虞区提前在进入禁用区域的各条主要道路上设置48块预告公示牌和警示公示牌,提醒非道路移动机械慎入“禁用区”。

原标题:《严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绍兴上虞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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