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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丨四个全面 三个规范 两个公开 一个联动,助力南沙法治政府建设

2020-10-21 19: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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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州南沙区政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以创建南沙法治政府先行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为抓手,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法治南沙建设取得新成绩。2020年,南沙区作为全省唯一的区(县),入选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一、创新开展“四个全面”

全面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在广州市要求分两批创建四个部门、四个镇(街)合计八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基础上,提高要求,自我加压,制定《关于在全域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创建南沙法治政府先行区工作方案》,在全域范围包括区政府16个职能部门及下辖9个镇(街)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于2017年底、2018年初对全部创建单位作了实地考核,均达到了创建标准,被市里随机抽检的四个单位区司法局、区城管局、东涌镇和万顷沙镇顺利通过复检验收,获得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称号,是全市唯一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覆盖”的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建立行政执法行为“健康体检”常态化机制,自2017年起每年开展对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9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案卷评查。通过不间断、全覆盖、无死角的案卷评查,真实反映各单位执法工作量和执法水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执法职责,完善执法指南,加强对自贸片区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全面清理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区委的工作细则,全面、平稳、有序调整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方案,采用集中修改、纳入计划修改、保留、废止的方式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经清理,将有效的29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修改14件,纳入计划修改3件,保留11件,废止1件。

全面加强政府合同制定管理

出台《指引》类文件指导自贸区建设,起草和印发了《广州南沙政府合同注意事项》、《项目合作协议指导意见》和区内相关负有招商任务的职能部门使用的各业务领域框架协议及合作协议示范文本,我区政府合同制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着力加强“三个规范”

规范行政检查,转化执法理念

行政执法的目的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过度执法将产生不良影响。2017年,我区率先制定《广州南沙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程序规定》,对实施行政检查的范围、原则、启动、次数、备案、程序、监督机制等内容予以规制,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实现“制度+平台”双核驱动。

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了《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草拟了《南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流程图)》《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程》,使用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电子统一发布平台,实现对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制定、修改、废止)-审查-印发-备案-监督全方位管理。

规范行政复议庭审室

贯彻落实《广州市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行政复议庭审室,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行政复议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落实行政复议收案及证据清单回执制度,落实集中收案、网上申请、邮寄受理、复议文书电子送达等便民方式,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

三、全力做好“两个公开”

推行行政复议文书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等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里专门开设了“复议文书”板块,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打造“阳光复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里专门开设了“行政执法”专栏并链接“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专栏,在专栏与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机构设置和职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行政执法信息,实现了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结果及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为公民查看执法公开内容提供便利。

四、创新开展“一个联动”

南沙区作为广州市唯一的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有机衔接试点地区,开展了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创建活动,构建“1+1+9+N”调解工作运行模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联动机制,运行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的综合行政执法调解平台和区、镇(街)两级衔接工作平台,在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中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调解。

入选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后,广州市南沙区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着力强化“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区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镇(街)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决策源头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南沙法治政府建设在新起点上出新彩。

来源丨厅法治督察处、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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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政府丨四个全面 三个规范 两个公开 一个联动,助力南沙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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