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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乡有一个“美丽法庭” ——从江县法院因地制宜打造侗乡特色法庭促发展解民忧

2020-10-22 16: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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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从江县贯洞镇是一个侗族之乡,这里有“金不换的土壤,银不换的气候”,这里孕育了一个“美丽法庭”:贯洞人民法庭。

近年来,贯洞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建设新思路,结合侗乡的风土人情、社会特点,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实质化解乡村矛盾”职能定位,在保障基层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关系和谐、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善良乡风文明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被群众誉为“侗乡美丽法庭”。

服务中心大局,保障域内经济发展

贯洞人民法庭曾办理过一起涉及全国五百强企业曙光建设有限公司的三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申请诉讼保全对该公司名下账户资金2000万元进行冻结,综合考虑不影响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在曙光建设公司提供反担保情况下,法庭灵活变更保全措施,既维护了原告保全请求的实现,又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贯洞人民法庭始终把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为群众排忧作为自身职责。在日常工作中, 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针对辖区内特色经济,开展“法官进民营企业”活动,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针对各类企业的特点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对企业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出现有关风险问题进行针对性讲解,提高企业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推动域内企业良性发展,有力保障辖区内群众稳就业、保增收、促脱贫。

创新为民举措,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贯洞人民法庭有个“三个必须上门”制度:即:凡是涉老、涉幼、涉远案件的送达和审理必须亲自上门;凡是符合巡回审理的案件,一律上门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凡是涉及残疾、孤寡、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案件必须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就地审理。

2020年4月,法官滕黎黎考虑到当事人梁某标年逾八旬,腿脚不方便,为减少老人诉累,直接上门给老人送达案件材料并宣传讲解民间借贷法律法规,随后上门到被告梁某家中送达应诉材料,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双管齐下做梁某思想工作,第二天,梁某将连夜凑齐的8.5万元欠款如数交到梁某标手中并连声致歉。

“三个必须上门”工作制度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众的负担,温暖了群众的心,也让群众与法庭更近了,辖区内广大群众对此纷纷点赞。

贯洞人民法庭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诉讼,如通过将诉讼资料拍照后微信送达和微信确认送达地址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减少当事人往返法庭的经济成本,通过微信质证、询问、调解等方式助力法官办案,得到广大群众和律师充分认可,实现了便民利民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双赢”。

参与综合治理,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2017年,贯洞镇村民梁某某在从江县洛贯经济开发区的明达水泥厂务工时,因事故造成一只眼睛失明,双方未能对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后梁某某的家人及村民三十余人到贯洞镇政府要求政府出面解决问题。

时值年关,为及时平息矛盾纠纷,贯洞人民法庭干警罗永斌、王二龙立即赶赴现场,就赔偿问题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向双方作了大量调解工作,经过一天的努力,梁某某与明达水泥厂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消除了,当地党委政府对法院给予了充分肯定。

贯洞人民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拓展调解方式方法, 通过当地侗乡特色文化、语言、山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及基层调解组织联系,及时进行社会稳定信息研判,指导村寨调解工作,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 构建多元调解新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三年来,贯洞人民法庭以人民为中心,诉讼内实质性化解辖区矛盾纠纷438件,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一千余起,深入村寨、企业和学校开展法治宣传20场次,为群众现场解决法律问题360多个,辖区内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黔东南中院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侗乡有一个“美丽法庭” ——从江县法院因地制宜打造侗乡特色法庭促发展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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