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忻州:持续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忻州交警
2020-10-22 17: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9月份以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结合辖区交通安全管理特点,按照支队统一部署要求,认真预判、科学谋划,全警上阵,全面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全力维护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分析研判,谋划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9月初,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农村地区三轮车违法载人和面包车超员明显增多,交通事故风险大大提升,大队迅速组织民警、辅警开展农村公路专项治理,严管农村田地、厂区工地等重点地域,严查客车和面包车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

二是吉林松原“10.4”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大队当天向全体人员传达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事故情况,举一反三,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是10月5日支队领导专题调研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后,四大队进一步强化国庆中秋假期交通安保工作,各巡逻组加强执勤执法频次,形成高压态势。

高标准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下功夫整治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辖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匮乏、历史欠账较多等现状,特别是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区间测速、减速带等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一是以温泉游、乡村游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派驻警力值守,确保景区及周边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二是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车辆依法处罚,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对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开展摸排,督促办理检验或报废手续。

四是以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面包车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整治行动,形成严管氛围。

多维度宣传提示,全力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交警官方微博平台,大力倡导群众“择时、错峰、理性”出行。

二是通过“大喇叭响起来”、“田间地头走起来”、“宣传橱窗展起来”、“两站两员用起来”等多种有效途径,重点针对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悬挂条幅、挂图,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

跟着小编

一起看几起案例吧

01

农忙不能忘交规 遵章守法才安全

2020年10月20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巡逻民警在向付线路面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当即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现场指出载人的危害性。

经了解,驾驶人郑某带同村人员去往附近农田,由于距离近,安全意识松懈,没有意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险性。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民警现场向驾驶员和群众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普及交法交规。经过民警耐心教育,大家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并保证下不为例。

忻州交警温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由于农用三轮车的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此外,农用三轮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运输货物时时常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具备载客的条件。因此,三轮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三轮车载人。

02

花甲老人开三轮车,后车厢竟“人货混装”

10月19日,岢岚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对三轮摩托车非法改装和违法载客行为整治中。16时许,一辆农用三轮车车厢内不仅堆着货物,还有两个人惬意地坐在货物上。这货物也只是堆放在一起,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如此惊险的人货混装,着实令人捏了把汗。执勤交警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

经调查,该车驾驶员的年龄已达“花甲之年”。当天下午老人到田地里拉粮食,为了省时省事,也抱着“下午休息时间交警不会上路执勤”侥幸心理,便用载满货物的农用三轮车拉着两个工友回家,结果刚上路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当场消除违法状态。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不关注 就点赞

原标题:《忻州:持续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