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全面依法治市】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依法行政 奋力实现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2020-10-22 16: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坚持依法行政

奋力实现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言成

坚持依法治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坚持依法行政,是实现城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莱阳城建事业正处在攻坚爬坡、突破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建设依法管理共同推进,以法治保障城建事业健康发展、以法治促进民生改善,全力实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我市住建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坚定法治理念,健全组织机构

为保障法治建设加快发展,我们及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工作主题、组织体系和责任分工,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协调会议5次。

深化理论学习,突出表率作用

我们将法治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平台,经常性开展理论学习。局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带头学法用法,经常性组织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亲自主持法治讲座,加强党章、党内法规和宪法的学习教育。近两年,局党组有针对性地集中学习了《宪法》《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局党组的引领下,局属各单位邀请今政通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的专业人员担任客座宣讲老师,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宪法、普法等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去年以来,全系统共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0余次。

注重舆论引导,扎实开展宣传

我们将浓化法治氛围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行业法律常识,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以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了一系列系统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在建设工地、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重点道路等地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LED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年共发放宣传相关法律资料3000余份,标语60余处,进一步营造了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的氛围。

强化行业监管,规范依法行政

我们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住建职责统筹结合起来,始终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今年,共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集中检查2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86人次,动用检查车辆32辆次。对30余个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单位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切实做到法治与监管相结合。同时还聘请法律顾问,做到重大决策、相关协议和合同文书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案件应诉及其他涉法事务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依法公开信息,畅通发布渠道

我们不断优化依法服务环境,明确信息公开时限,主动公开下发文件、公告、公示和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全市建设动态、新闻信息等。对已公开的信息公示、行政审批公告等栏目,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更新;不断规范局属各单位、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流程,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为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组织制定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文件248份、公告公示1303条,刊载法律法规26条,发布建设动态181条,发布新闻信息624条。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站位、常抓不懈,将依法行政与城建事业发展有机结合、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严格法治决策程序,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建设环境,推动城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中走在前列。

原标题:《【全面依法治市】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依法行政 奋力实现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