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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法院:办理入学有门路? 警惕!多名家长被骗

2020-10-22 21: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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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似乎是每个家长的一生追求,从各类培训班到百万学区房,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为了让孩子的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但是,不具备入学条件,找人托关系靠谱吗?也有一些人利用家长的心态,玩起了骗术,自称有关系有门路有熟人,花点钱就能让孩子上好学校,可交纳了“手续费”“好处费”,却在开学时迟迟没等到学校的录取通知。

2019年截止目前,昆区法院已审结十余起以办理入学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涉及到80余名被害人,这些案件的被告人诈骗数额从1.5万元到110余万元不等。这些犯罪分子瞅准了择校升学这个“商机”,想发一笔不义之财。

在被告人袁某诈骗罪一案中,以给被害人赵某“找关系捞人”为由,骗取被害人赵某钱款15万元;以给被害人王某、朱某、白某某、高某某办理入学事宜进行诈骗,骗取王某等人7.4万元,共诈骗数额共计22.4万元,袁某将所骗钱款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最终,昆区法院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在这些被告人中,其中不乏有教育系统的原工作人员,包括包头市某特殊教育学校的退休职工、包头市某中学教师、包头市某小学教师,他们利用教师这一身份却实施起了诈骗行为。在被告人王某某诈骗罪一案中,王某某系包头市某特殊教育学校退休职工,2007年-2018年间,王某某谎称能够办理包头市东河区聋哑学校、包头市东河区南海公园管理处等工作和包头市中小学上学及调班的事宜,直接或者通过中间人骗取被害人款项共计1139319元。被告人王某某将上述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最终,昆区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在被告人苗某某诈骗罪一案中,苗某某原系包头市某中学教师,2016年-2018年间,苗某某虚构能够办理包钢十小、包钢一小、景开学校、二机三中、北师大附中、包头三十五中等学校入学以及包头市东河区城建局、包头铁路法院、包头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工作,共实施诈骗行为15起,诈骗金额共计490000元。最终,昆区法院判处苗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在被告人刘某诈骗罪一案中,刘某原系包头市某小学教师,2019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刘某以办理入学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中间人尹某某等骗取32名被害人共计946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946000元,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面对升学择校这一重要分水岭,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为子女求学,却降低了对诈骗犯罪的警惕性。需要提醒广大家长,学校的招生计划都有规范的政策约束,家长应通过教育局等官方途径公布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章办理,切莫轻信所谓的“特殊途径”,最终耽误了孩子入学还落入了骗局。

来源:昆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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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昆区法院:办理入学有门路? 警惕!多名家长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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