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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福州市检察机关8家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10月21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会议对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等677个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予以表彰,福州市检察机关共有8家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20年度全国
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福州市)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福州市检察院宣传和教育培训处处长王光忠作为先进单位代表上台领奖(前排右二)。
今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利用《检察日报》《福建法治报》《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宣传“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为重点,加强专业新闻多元化供给,重点推出检察履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服务“六稳”“六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一系列深度报道,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今年1至9月份,共发表新闻宣传作品3456篇,其中国家级107篇,省级585篇,市级596篇,新媒体网络作品2168篇,均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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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丨吴则昊
编辑丨张沁
图片丨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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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喜报 | 福州市检察机关8家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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