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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国院长在《中国审判》发表署名文章

2020-10-22 21: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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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中院

近日,最新出版的《中国审判》杂志刊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署名文章《深入推进青海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青海法院全面从严治党

向纵深发展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明国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党的十九大强调“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事业之“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青海法院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审判机关就是政治机关的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四个忠于”的政治本色。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青海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和对青海工作“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制定《为“一优两高”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制定《关于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章党规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时刻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六大纪律”,推动党章党规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通过集中宣讲、政治轮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征文、全员读书、演讲比赛等活动,促使干警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今年,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17人次,与所在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93人次;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9次,决定重大事项61项。

以党的思想建设为先导,补足精神之“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青海法院以坚定理想信念为目标,推进理论武装,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在全省法院通过举办集中教育培训周、宣讲报告、政治轮训等提升理论素养,通过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深入领会思想精髓、核心要义。今年,省高级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党员干警100%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对领袖思想切实学懂弄通、真信真用,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等10条措施,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机关建设。广泛开展干警读书会、青年法官论坛、学术征文等活动,举办“法官大讲堂”和“青年法官论坛”6场,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培训班14期。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建设,购置8万元图书满足干警学习需要。搭建干警学习服务平台,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让学习成为风气,让交流成为常态,让思考成为习惯,不断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新闻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定期发布《青海法院风险预防评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深入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对法院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加强对新闻宣传、学术研讨、对外交流、法官培训等活动中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夯实堡垒之“基”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青海法院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

确保“支部建在庭上”。紧跟司法改革步伐,同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司法改革推进到哪里,基层党组织就要跟进覆盖到哪里。健全完善党支部设置,推进法院系统基层党组织全覆盖,确保“支部建在庭上”。全省法院现有在职在编干警3205人,其中正式党员干警1825人,现有机关党委7个,机关党总支13个,党支部131个,专职党务干部38名。47家法院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条件的人民法庭单独设立党支部,坚持党员在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做到应建尽建,着力消除组织组建空白区、党员管理真空区,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阵地高高飘扬。

提升基层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全省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计划》,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以规范“三会一课”为抓手,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基本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开展党建巡查,落实“堡垒指数”“先锋指数”考评,加强对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整顿和帮带,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提高。选齐配强支委班子,确保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帮助党员提高素质、团结带领党员开展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

推进党建工作融入司法办案。找准党建工作引领和服务司法办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端正司法理念、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司法改革上下功夫,解决好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互脱节的“两张皮”问题。注重发挥党员在执法办案和其他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完善分案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配给党员领导干部和优秀党员法官审理,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工作安排给党员干警承担。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窗口普遍开展“亮身份、践承诺”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干警在工作中亮明党员身份、践行为民宗旨。

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锤炼党性之“纯”

党风关联作风。法院的党风直接决定司法作风。青海法院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民主法治方面呈现出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把握新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为民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司法领域中的体现。青海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力度,今年,全省法院投入160万元建立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导诉服务区、立案接待区、执行接待区、信访接待区、便民服务区等功能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拓展司法公开和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6.15万条,直播庭审1.1万场,裁判文书6.1万份,执行信息25.56万条。全面落实善意、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90件421万元,缓交诉讼费204万元,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持续正风肃纪。司法作风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青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今年上半年召开全省性会议3次,均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公文无纸化。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严格规范公务活动,“三公”经费呈递减趋势,省院机关上半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18万元,会议经费支出、出国(境)培训费为零。落实《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条措施》,贯彻《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将9项督察检查、考核验收整合为3项综合督察检查(考核)。

改进司法作风。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党建服务审判执行的着力点。聚焦“冷横硬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仅今年上半年,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2次。对节假日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情况进行纠察。深入开展整治内部人员违反“三个规定”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等活动,运用机关效能建设、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狠抓作风问题整治,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以党的廉政建设为抓手,坚守为政之“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必须打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青海法院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惩司法腐败和干警违纪违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断向纵深发展。

夯实主体责任。青海高院党组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来、落下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研究制定《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分解方案》和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召开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全省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由问题较多的单位作反思发言。每年召开中级法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注重廉政教育。廉洁是法官人格的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公正司法的本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持续抓好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结合张坚案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警查找和解决身边突出问题。开展“清风润万家”家庭助廉系列活动,让干警和家属一起受教育、听案例、观展览、写寄语、谈体会。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召开警示教育、提醒谈话、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监狱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让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狠抓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伤,对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护短、绝不遮丑。针对司法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构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省高级法院梳理工作流程24项,找出风险点112个,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124条。不断完善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扎实做好内部巡视、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工作。今年以来,省高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处置举报线索34件,转办30件,自办4件。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核查问题线索12件,发出工作建议、监察建议3份,处理违纪案件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在全省法院系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来 源:青海高院

责 编:远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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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陈明国院长在《中国审判》发表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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