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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公安交警走进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0-10-22 16: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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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

10月21日,霍州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霍东学校,对60余名学生及家长进行互动式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及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民警采取提问、讲解的宣传方式,通报了近三年来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让学生明白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远离事故伤害。同时,结合小学生好奇、爱动的特点,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学生讲解日常乘车、过马路、冬季路面易滑特点等注意事项,号召学生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注意观察过往车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此外,把实际发生的酒驾、事故案例以讲故事的方式,引导学生抵制家长酒驾、不坐超员车、黑校车,发挥“小手拉大手”积极作用,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文明出行社会风尚。

乡宁

为切实提高农村群众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10月21日上午,乡宁交警大队民警走进乡宁县崖下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利用“大喇叭”广播范围广、宣传效果好的特点,结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精心编制通俗易懂的农村“大喇叭”宣传资料,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及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传递给村民,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蒲县

10月21日,蒲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昕水社区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民警与社区群众进行“面对面”零距离交流,为大家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着重对逆行、随意掉头、闯红灯、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了讲解,民警提醒广大居民在驾乘车辆或骑乘电动车时要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安全头盔就是护头盾”的安全意识,真正养成遵规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

吉县

10月21日,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县老干局给退休老干部开展“一老一小”“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讲解违规行车造成的车祸惨剧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让退休老干部们们认识到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教育他们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自觉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和酒驾车。同时发放安全头盔、交通安全知识手册,引导老干部养成乘骑摩托车、电动车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确保出行的安全。

古县

10月20日,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正泰焦化,与企业员工一起话交通安全。

民警结合当前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安全行车特点,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向员工详细讲解了平时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出行应注意的出行常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及发生事故时的正确方法,倡导“小细节”关系“大安全”的理念。同时,通过列举辖区历年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主动防御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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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汾公安交警走进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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