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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过眼神,这种“电子烟”是毒品!新疆一男子“中招”被查获

2020-10-23 21: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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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市场管理局对全市娱乐行业及寄递业开展“堵源截流”检查工作。

检查中根据一热心群众的描述,在某小区发现一名精神萎靡不振人员王某。

经过民警的询问得知,王某在网上看到吸食“大麻电子烟”样子很酷,感觉飘飘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大胆尝试,出现头晕、呕吐状况不佳,在民警的帮助下王某逐渐恢复意识。随后,民警在其家中查获一瓶电子烟油及一支电子烟杆。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王某对吸食“大麻电子烟”的行为十分后悔,坦白自己的错误,表示再也不碰这害人的“玩意”,更不会去吸毒祸害自己。

这种 “大麻电子烟”,其成分与普通电子烟有本质上的区别。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这种“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来看下面一段视频↓

视频中男子在吸食这种“上头电子烟”后,产生强烈幻觉,身体随着音乐近乎癫狂地不断扭动

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毒品大麻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比天然大麻植物中的THC成分危害要大得多,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都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含有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常见毒品

如何辨别这种“大麻电子烟”?

这种“大麻电子烟”长度大概30cm左右,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无多大差别,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吸食,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毒品电子烟长这样:↓↓↓

网络销售广告往往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其中“上头”“快感”是指吸食者产生的欣快感和幻觉,而“飞行”“飞行员”是毒品大麻和大麻吸食者的“黑话”。

吸食、贩卖“大麻电子烟”

是违法犯罪行为!

01

天津破获系列走私“大麻电子烟”案件

2019年5月,天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与天津海关缉私局联合侦破涉嫌走私大麻系列案15起,15名涉嫌走私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警方调查,走私分子将大麻油做成烟弹,从海外通过邮寄包裹形式输入境内,警方立即对这些邮包收件人进行了控制。经审讯,这些收件人均承认邮寄来的是大麻。

一名收件人交代,他知道电子烟的烟弹里面是大麻油,但觉得这在国外能够合法购买,应该就可以邮寄回国,买回来自己吸食并不知道犯了法,和电子烟同时寄来的含有大麻的小食品,大都是电子烟的“赠品”。也有的收件人明知邮寄大麻入境违法,但觉得大麻混入电子烟及食品中很难被发现,存在侥幸心理。

02

留学归国带大麻油,男子被刑拘

2019年5月,据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消息,义乌市公安局商城分局破获一起“大麻电子烟”案件。

据公布消息,事件主角郑某在国外留学期间,学会了抽添加大麻油的“电子烟”。2018年底回国时,郑某明知国内吸食大麻违法,仍偷偷带回了一支添加大麻油的“电子烟”,并多次在酒吧与朋友分享。当事涉事人员被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8人。

毒品带来的快感只是一瞬间,

但是它造成的伤害

却需要用一辈子去承担!

珍惜生命,擦亮双眼,

远离新型毒品侵蚀!

【供稿:新疆禁毒】

欢迎关注中国禁毒:微信号onncc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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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投稿邮箱:zhongguojindu@qq.com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确认过眼神,这种“电子烟”是毒品!新疆一男子“中招”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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