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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2期)执法快讯 ▏乌拉特前旗白彦花司法所成功化解死亡赔偿纠纷;西乌旗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教…
执法快讯
①乌拉特前旗白彦花司法所
成功化解死亡赔偿纠纷
②西乌旗司法局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乌拉特前旗白彦花司法所
成功化解死亡赔偿纠纷
某日,苏某福通过马某雇佣河南籍农民工10人(含胡某便,女,52岁)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达日盖嘎查开发地里采摘枸杞。在乌拉特前旗下车后,胡某便感觉下腹有些疼痛,自称头晕、肚疼,当时苏某福和马某将胡某便开车带到白彦花卫生院就诊,医院主治大夫诊断胡某便为急性肠胃炎,并对其进行输液治疗,下午输完液以后,胡某便回到苏某福家的宿舍休息。第二天上午,又在苏某福、马某的陪同下,来到白彦花镇卫生院继续输液,输完液后回到家中,大约中午13时许,胡某便一人去厕所小便后晕倒,几分钟后,带班人马某发现后,将胡某便送到白彦花卫生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情发生后,胡某便的丈夫杜某华由河南赶往苏某福居住地,与苏某福、马某协商赔偿问题,向白彦花司法所提出人民调解申请。
白彦花司法所紧急启动“三所一庭一员”大调解机制,召集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在仔细勘验事发现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三所一庭一员”通过两周的时间,就涉事三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法律规定角度做了全面解析,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以及参照类似案例,耐心开导劝解相关当事人。
通过近两周的耐心疏导和调解,马某同意给付杜某华等5人从河南省前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解决胡某便死亡赔偿事宜的伙食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等共计20000元整;苏某福支付死者胡某便的停尸费、火化费、骨灰盒费等共计15000元整。至此,一起因雇工死亡的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及时化解。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供稿
西乌旗司法局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锡林郭勒盟西乌旗司法局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旗蒙古族第二小学和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小学开展了以“争当遵纪守法好少年,做维护民族团结小卫士”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们送上了精心准备的“法治大餐”。
活动中,两位法治副校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为重点,结合生动形象的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解了我国法律法规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青少年享有的受教育权、发展权等各项合法权益和应承担的义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民族基本知识、民族理论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团结知识的教育引导,介绍了法律的特征、作用、内涵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必要性,并对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犯罪原因以及如何远离犯罪等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西乌旗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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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2002期)执法快讯 ▏乌拉特前旗白彦花司法所成功化解死亡赔偿纠纷;西乌旗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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