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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后伪造协议转卖,四人团伙落法网!
四名男子为了来钱快,盯上了汽车租赁公司!近日,曲阜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租车”为名实施诈骗的团伙,这伙人8天时间“搞”了2台车,非法获利18万余元!
案情回顾
28岁的王大龙,从事售楼工作,整天幻想着一夜暴富、不劳而获。
2019年8月,他结识了和他有同样想法的刘大银。二人密谋着来钱的方法,最后决定——从租车公司租车,然后卖掉挣钱。
为掩人耳目,刘大银提出,可以找个急需用钱的人代为租车。这样即便以后出了问题,也找不到他们的头上。
找谁合适呢?
很快,因为赌博负债累累的王岩引起了二人的注意。他们以事后高额的回报作诱惑,说动了王岩。又找到刚刚刑满释放的赵鑫,四人组成了作案小分队。
刘大银负责找租车公司,王岩负责出面与租车公司联系、签租车合同,王大龙、赵鑫负责卖车。
图片来源网络
2019年10月2日,几人按照计划租了一辆宝马车。车子到手后,他们伪造了一份抵押合同,并冒充车主录制了一段“本人把车抵押给赵鑫,到期不还,这辆车随便由赵鑫处置”的视频。如此一来,宝马汽车很顺利地转手了。卖车所得的10万元由4人分摊。
2019年10月10日,尝到甜头的几人再次作案。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租了一辆奥迪A7,随即以9万元的价格转卖。
图片来源网络
可钱到手了,租车公司那边如何交代?
眼看两辆车的租车日期已过,宝马汽车的租赁公司催促王岩还车,王岩担心事情败露,又续租了十天。
后来,王岩支付不起租金,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告诉租赁公司车已经卖掉。租赁公司立即报了警。
另一辆奥迪车因拖欠租金,被租赁公司通过GPS找回。新奥迪车主发现自己被骗后也报了警。
最终,四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经曲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曲阜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赵鑫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罚人民币5万元;判处王大龙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王岩、刘大银两人正在审理中。
(以上人物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鲁检君有话说
本案中的四位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仍铤而走险,这种无视法律的“短视”行为终究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鲁检君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小失大。
与此同时,租车公司也要加强风险防范,仔细审核租车人的信息,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于买车人而言,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手续齐全的车辆,不要被低价车蒙蔽了双眼。
来源丨曲阜检察
文字丨杜宪苗、颜海凤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刘懿颉
审核丨李明、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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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租车后伪造协议转卖,四人团伙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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