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
2020-10-26 17: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积极在银行办理银行卡贩卖给他人,被他人用以实施诈骗,2019年11月18日,新乡市牧野区被害人李某被冒充上海市嘉定公安局的人员以其社保卡骗保为由骗走330000元,其中被害人李某将321000元转账至实施电信诈骗的人指定的被告人陈某的银行卡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其提供银行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遂作出如上判决。
在这里,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要切实增强预防诈骗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上当受骗。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