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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忻城县樊金荣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0-10-26 17: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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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忻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对忻城县樊金荣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公示的公告

樊金荣,男,生于1961年7月17日,身份证号452231196107170519,生前系城关镇古尧村古尧屯村民。

2020年8月26日傍晚18时许,古尧村古尧屯少年樊家兴在通过该屯古彩坝时不慎从坝上落入水中,在河边钓鱼的樊金荣看到后,从200米外快速赶到事发大坝,不顾湍急的河流,毫不犹豫地跳下大坝对樊家兴开展施救。因前两天下大雨,河水暴涨,坝下水流形成漩涡,根本无法将落水少年拉出该水域,樊金荣便在水中拼命托举樊家兴近20分钟。随后其他村民闻讯赶到坝上,合力把落水者拉起,樊家兴成功获救。村民将樊家兴拉上大坝后,正准备对樊金荣开展施救时,樊金荣却因托举时间久,又被大水多次冲击,体力不支而沉入水底,不幸遇难。

根据城关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对樊金荣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调查核实材料和受益人樊绍永的申报材料,为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积极性,县委政法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启动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程序,走访了受益人和事发村庄群众,对樊金荣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县委政法委认为:樊金荣作为一位普通群众,没有受过专门训练,但是危急时刻却能奋不顾身、挺身而出舍身救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符合见义勇为行为认定条件,拟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认定樊金荣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现将樊金荣同志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忻城县委政法委联系,联系电话:5518067。

特此公示。

中共忻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来宾日报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 | 蓝敏妮

审核 | 蓝冬林

报料电话:0772-5516093

原标题:《关于对忻城县樊金荣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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