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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湖南醴陵:推行“三三”机制 把好防贫三关

2020-10-26 16: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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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醴陵市是“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名城”、“中国花炮之都”,2017年,该市1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截至目前累计实现9622户33241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99%降为0.36%。为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醴陵市建立了防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机制,通过“三色管理”,落实“三个切实”,做到“三项创新”,对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重点群体,实施“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保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从根本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

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帮助监测对象在扶贫车间就业

“三色管理”把好动态监测关

一是精心定标,科学分类。针对全市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划分为红色、黄色、蓝色三类对象。其中,“红色”为存在多个返贫致贫风险点的对象;“黄色”为“两不愁三保障”达标,但预估年人均收入等于或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的对象;“蓝色”为“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无明显短板,但可能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发生大额支出的对象。

二是精准到户,因户施策。通过“村级初定、镇级锁定、县级审定”予以识别,即首先综合历次入户摸排、日常走访情况形成村级预判意见上报镇,镇级逐一上户调查核实并会商后确定名单上报县,扶贫部门会同教育、卫健、医保、住建、发改、水利、人社、农业、民政、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复核后确定监测对象。

三是精细监测,动态清零。对红、黄两类监测对象,通过分类帮扶、对标补短,由镇村两级上户核查后提出销号申请,县扶贫部门组织行业部门核实无误后批准销号,并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对于蓝色监测对象,镇村两级进行持续跟踪,一旦出现返贫或致贫风险点即升级为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

增强帮扶力量,落实“五个一”帮扶走访

“三个切实”把好重点帮扶关

针对红、黄、蓝三类对象,在帮扶措施上分别突出“补”、“扶”、“引”,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个切实”帮扶。

一是切实增强帮扶力量。按照1:1的标准,安排97名市级领导或市直部门正科级干部,结对帮扶97户档内红、黄两类监测对象;313户档外红、黄两类监测对象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由各镇街增派157名科级干部进行结对帮扶;蓝色监测对象由村支两委安排专人跟踪、关注。

二是切实补齐收入短板。深化扶贫经济组织与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动员49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土地流转、务工、股份合作、保底收益、资产租赁等措施,带动457户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就近就业;对于23家带动联结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成效明显的扶贫经济组织,优先安排产业扶持资金210万元;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新增小额信贷584万元支持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惠及67%的监测对象。建立就业创业帮扶“六送”机制。一送岗位信息,向463户监测对象推送岗位信息,占监测对象总数的85%;二送技能培训,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为685名监测对象提供劳动技能培训补贴,占监测对象总数的43%;三送外出务工,组织48名监测对象劳务输出;四送扶贫车间,对621名外出意愿不高的对象,推荐到当地企业和扶贫车间就业,或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占监测对象总数的39%;五送公益岗位,对590名有就业意愿的弱劳动力监测对象,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占监测对象总数的37%;六送优惠政策,对160名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占监测对象总数的10%。完善临时救助机制。按照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人/年的标准,为39户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监测对象提供临时救助;同时,安排专人对58名分散供养的高龄特困人口进行常态化监测。

三是切实解决“三保障”问题。教育扶贫方面。红黄两类监测对象中的边缘户学生与档内学生同等享受教育助学政策;按照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的标准,向98名档外监测对象提供生活补助;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向33名在非普惠制幼儿园就读的档外监测对象提供入园补助;按照3000-5000元/生的标准,向19名考取二本及以上全日制大学的监测对象提供资助。健康扶贫方面。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标准,帮助313户的档外监测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临时医疗救助按照住院总费用报销后自付部分的10%给予补偿,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医疗救助。住房提质改造方面。按照1.5万元/户的标准,为40户档外监测对象提供房屋提质改造补助;按照不低于2000元/户的标准,对135户住房出现漏风漏雨等一般性问题的监测对象提供补助。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方面。项目投资入股分红不低于1000元/人/年,经济组织吸纳搬迁对象就业或直接帮扶按照5000元/个/年的标准予以奖补,监测对象自主创业按照6000元/户/年的标准给予奖补。饮水安全方面。对采取打井、山泉引流等方式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的45户126名监测对象,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深化扶贫经济组织与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监测对象发展产业

“三项创新”把好长效机制关

一是创新责任落实机制,压实防贫帮扶责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两个帮扶”工作有关规定》,将落实防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责任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全市共优化调整237支工作队490名驻村干部,安排4998名干部参与结对帮扶,原贫困村和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均安排一家企业参与帮扶。驻村干部与派出单位实行“两脱钩一挂钩”(工作脱钩、岗位脱钩、绩效考核挂钩)。驻村干部由所驻镇村牵头管理,结对干部由驻村工作队牵头考评。驻村干部的政策性待遇保障,由市财政统筹统拨到镇街,各镇街按考评结果发放。市级对防贫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实行“日监测、周暗访、月小结、季排类”,并对月小结情况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以上被通报负面典型或季排类为三类的驻村工作队,约谈工作队长及所在镇街分管扶贫负责人;对两次季排类为三类的,约谈所在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连续两次被通报负面典型或季排类为三类的结对帮扶派出单位,约谈其分管扶贫负责人和分管组织人事负责人;对两次以上季排类为排三类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二是创新风险防控机制,推行防贫综合保险。为消除贫困户和边缘户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现象,醴陵市创新防贫综合保险机制,为全市所有贫困户和边缘户购买防贫综合险,防贫保险金根据不同的致贫返贫原因,设置相应的预警线,对超出部分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因病防贫保险金。以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为预警线,2-5万、5-10万、10-15万部分分别按35%、55%、75%的标准发放,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15万元。同时,对因遭受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赔偿责任,自付医疗费用导致致贫返贫的,赔付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因学防贫保险金。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8万元为预警线,0.8-1.1万、1.1-1.3万元、1.3万以上部分分别按100%、80%、60%的标准发放。因灾防贫保险金。按实际损失金额1.5万元为预警线,1.5-2.5、2.5-4.5万、4.5万以上部分分别按30%、50%、70%的标准发放,每户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3万元。产业扶贫特殊保险金。以实际损失金额1000元为预警线,1000-1500元、1500-3000元、3000-5000元部分分别按75%、55%、35%的标准发放,每户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5000元。

三是创新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多元筹措体系。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本级财政优先保障扶贫资金需求,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共整合投入578.29万元,为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房屋提质改造、临时救助等予以补助。此外,各后盾单位均在节减的“三公”经费中拿出50%以上,用于所驻村的扶贫工作。同时,各行业部门将项目和专项资金向所帮扶村倾斜。撬动社会扶贫资金。围绕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一个核心,运用线上线下二种方式,坚持“三个一”(一张网、一支基金、一个联盟)结合,全面发挥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社会爱心人士、工商企业等四个层次的力量来推进扶贫工作。社会扶贫网募集爱心资金15.9万元,用于50户监测对象助学、就医等方面的临时救助,户均安排资金3180元。开展“99公益日”爱心募捐活动,募集300万元用于监测对象房屋提质改造、教育助学、大病救助等。引导“传帮带”资金。注重“智志双扶”,结合“贫困户分类管理”和“脱贫立志、星级创建”,双评合一,重点发挥稳定脱贫户的传帮带作用,开展“五我三带”(扶贫政策我宣讲、文明风尚我引导、公益事业我参与、增收技能我传授、产业就业我带动、以己带人、以户带体、以类带社)活动,发动48户稳定脱贫户,增加投入196万元,吸纳245名监测对象务工或传授技能,户均增收0.8万元。

来源:湖南省醴陵市扶贫办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经验】湖南醴陵:推行“三三”机制 把好防贫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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