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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正义之火,亮“无黑”之路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宜昌两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战果丰硕。
近日,市伍家岗区、秭归、长阳、五峰等地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各法院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们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伍家岗法院
伍家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平:截至目前,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0件66人,审结10件66人,审结率100%,实现了“案件清结”的目标要求。已结案件中:涉黑案件1件10人,涉恶案件9件56人。涉黑案件主犯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其他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均依法从严惩处,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财产刑执行方面,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8件,结案7件,结案率87.50%,应执行标的额1597.11万元,执行1031.34万元,执行到位率64.58%,“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取得重要成果。
秭归法院
秭归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梅昌元:秭归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压实工作责任,黑恶必扫,除恶务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2018年以来,秭归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并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14件,其中涉恶案件13件,涉黑案件1件,认定属于涉黑恶犯罪分子94人。截止目前,所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审结,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长阳法院
长阳法院副院长习文洪:
一、案件情况
共办结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1件,涉案被告人117人。其中今年10月4日审结的沈某某等二十二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我县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
二、打财断血情况
目前,除沈某某案外,办理的其余十二件涉黑涉恶案件共判处罚金306.6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451.78万元,现已到位财产刑及违法所得金额共计447.44万元。
涉黑涉恶案件立案标的4008700元,已执行到位2795306.5元,执行结案率85%,标的到位率69.73%。
五峰法院
五峰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勇:
(一)案件审理情况
截至目前,县法院共受理涉黑恶犯罪案件9件73人,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一审审结。
其中一审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1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31人。已判决生效6件31人,未生效3件42人。
已审结的9件案件中,上诉6件,二审已维持3件,未结3件。一审当庭宣判2件13人,参与全省法院集中公开宣判1件7人。律师参与辩护77人,其中法律援助辩护律师29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19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中,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人。
(二)“打财断血”情况
已审结的9件案件中,共判处追缴违法所得8817.366103万元,判处罚金829.8万元。
(三)“打伞破网”情况
截至目前,县法院共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2件16人,已全部移送县扫黑办。
已审结的9件涉恶犯罪案件,对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均作出明确结论,已移送县纪委监委备案。
其中发现涉嫌“保护伞”问题及腐败线索17件,已依规称送县纪委监委查处。
(四)司法建议情况
截至目前,县法院针对已审结的涉恶犯罪案件,发现相关行业部门存在管理薄弱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7件。
夷陵法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夷陵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依法审结涉恶案件14件72人,涉黑案件1件23人;执结涉恶财产刑案件12件,累计执行到位869万元,执行到位率70.4%。
采编 | 何骏怡
校对 | 石志宏
原标题:《点正义之火,亮“无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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