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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三人!兴安盟警方“断卡”行动首战告捷

2020-10-28 15: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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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20日 ,公安部、公安厅相继召开全国、全区“断卡”行动部署会。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对此次行动的开展高度重视并做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兴安盟公安局反诈中心要充分领会会议精神,并组织全盟各级刑侦、反诈部门严厉打击整治在我盟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灰色产业链在我盟发展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盟局党委要求,兴安盟公安局反诈中心迅速行动,对公安部下发我盟的线索开展梳理并深度研判,现已成功抓获涉嫌开办贩卖银行卡犯罪嫌疑人3人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银行卡50余张,手机卡10余张。此次行动警方将全面打击手机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银行卡开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重点打击长期专门从事“两卡”收购贩卖人员,与东南亚和缅北诈骗团伙等境外团伙直接勾连人员,将“两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

此次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的行为,为通讯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生存土壤,危害十分严重。自2016年9月中国银民人行先后多次下发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多次提到建立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机制。相关惩戒措施:1、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设新账户。2、惩戒期满后,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3、人民银行将惩戒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出售者不仅会被列为不良信用用户,受到惩戒,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亮丽锋警

监 制:闫志忠

审 核:于小村

编 辑:戴紫君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原标题:《抓获三人!兴安盟警方“断卡”行动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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