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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

2020-10-29 09: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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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现将科技部印发的《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7、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8、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同时还应符合其它除外条件。

申报流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11月27日16:00前,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境外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书、诚信承诺书,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3000字的《项目预申报书》,网上提交市科技局外专局审核。

2、12月4日16:00前,市科技局外专局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立项数的3-4倍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

4、项目申报单位接到答辩评审通知后,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5、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网络视频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决定立项项目。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基地等平台申请的项目优先推荐。

申报平台

01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10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邮箱: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

010-68572160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邮箱:sisticp@cstec.org.cn

网上填报时间段:2020年10月12日8:00至11月27日16:00。

02

项目通知及申报指南下载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930/3578.html

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联系方式

资料申报:

市生产力中心创新创业服务部:包冰冰

电话:87900780

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外专局:黄伟英

电话:89298068

区科技局人才科:蔡子慧

电话:55883685

电子邮箱:czh4913@qq.com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度第一批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1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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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王廷瑶

责编丨朱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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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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