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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期】群体诉讼两年,人民调解一朝化解丨库伦法院多元调解显奇效

2020-10-30 17: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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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诉讼两年

人民调解一朝化解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是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两大特点,也是最高法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提出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近年来,库伦旗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分调裁审”与多元解纷深度融合,通过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为起诉到法院的群众提供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力求将矛盾解决在诉讼前端,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

近日,一起历时两年多的案件,库伦旗人民法院诉调中心通过一个月的人民调解便得到了高效、妥善的处理。

(下面请观看视频!)

案件经过

原告孙某于2018年9月30日与位于××广场的16位商铺户主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孙某即开始对商铺进行装潢并购置桌椅及电脑等用品,并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缴纳了物业费和2018年度取暖费。但在即将办理营业执照开业时,却因消防不合格,被告知需要改正。为此,孙某多次找16名被告协商,要求对消防进行整改。但因双方对整改工作分歧较大,原告将16名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签定的商铺租赁合同,并要求每位被告返还房屋租金、取暖费、物业费,并赔偿装潢损失等相关费用。16位商铺户主起诉原告孙某恢复原状并给付租赁费。

2019年库伦旗人民法院作出了不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孙某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并告知损失部分可另案处理。随即原告孙某以因合同不能履行过错方在于被告为由再次将两名被告(16名商铺户主中的两人)诉至库伦旗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赔偿损失。

库伦旗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将案件委派到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及人员较多,原告虽只起诉了两户商铺户主,但同样的问题还波及到其他14户,此案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其他14户的利益。因此调解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走访了签定商铺租赁合同的16户当事人,得知该商铺一直未能租赁出去,而原告租赁后对商铺进行了资金投入。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法析理、疏导当事人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其余14户均同意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处理达到了双赢效果。一起历经起诉、判决、上诉、改判的案件,通过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得到了高效、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元解纷的优势在于:

①多元解纷平台的搭建,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解纷途径;

②通过导诉,引导当事人衡量诉讼利益,理性选择解纷方式,既有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也缓和了对立矛盾,同时还节约了司法资源;

③人民调解坚持情理法相协调、相统一,法官提供法律指导,使案件调解的程序与实体的合法性得到保障,解纷工作向深层延伸;

④调解及时、便民,确保“分调裁审”机制运转高效。

近年来,库伦旗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同时针对每一时期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调解路径、创新调解模式,有效发挥了法院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nd

文:萨初日格

视频:信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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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220期】群体诉讼两年,人民调解一朝化解丨库伦法院多元调解显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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