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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亮点法条周放送系列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我们将本周内容进行编辑整理,邀您一同品读这些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每日一“典”:
未及时受领标的物,
买受人要担风险
买了东西又反悔,
买受人可以随意拒收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每日一“典”:
出售货物包装有讲究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应该如何包装?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每日一“典”:
样品并不仅供参考
凭样品买卖,
样品质量真的仅供参考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三十五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每日一“典”:
用电人没交电费,
供电人能断电吗
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
供电人要怎么做?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每日一“典”:
并非所有赠与都能反悔
赠与合同,
可以随便撤销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每日一“典”:
借款预先扣息不合法
借款利息,
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每日一“典”:
借款利息如何支付
借款利息,
应该如何支付?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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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习民法典|亮点法条周放送系列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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