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以案说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三人获刑又赔钱!

2020-11-06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原创 德庆县人民法院 德庆县人民法院

过去野生动物在很多人眼中

就是“餐桌上的美味”

今年新冠疫情爆发后

野生动物再次受到社会关注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坚决抵制滥捕滥杀野生动物

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但仍有个别无知市民

为了一己私利,口腹之欲

以身试法,最终获刑受罚

近日,德庆法院审结了三起典型案例

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份开始至2018年1月,被告人徐某明陆续从网上购买了螺丝固定器、折叠握把、射钉枪加长套管、射钉弹、钢珠弹、红外线瞄准器等枪支配件,按照配件中的图纸组装,制造成射钉枪(前后花费了约900元)。经鉴定,被告人徐某明制造的射钉枪可以以火药气体为源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弹丸,是自制枪支,16发弹型物体是射钉弹。2020年1月8日,被告人徐某明到德庆县官圩镇沙旁村委会大风车山林用其自制的射钉枪猎捕到五只野生动物。经鉴定,五只野生动物其中有一只是白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两只为灰胸竹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上图左为白鹇,右为灰胸竹鸡

法院判决

被告人徐某明无视国家法律,购买枪支配件,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又构成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一、被告人徐某明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二、扣押的自制枪支1支、制造枪支的设备1批和射钉弹16发、手机2台,予以没收,由德庆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三、由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徐某明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由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徐某明退还该案的鉴定费3300元。

四、责令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徐某明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例二

基本案情

被告人林某迎自2016年起租住在德庆县播植镇洛阳村委会,并将其租住的部分地方改造进行动物养殖,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利用捕雀网在其租住处对面山的河边拦砂坝捕获画眉18只、在洛阳村委会附近的山场利用铁锹挖掘捣毁竹鼠巢穴的方法捕获竹鼠11只。上述野生动物活体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经肇庆市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鉴定:其中18只野生动物活体为鸟纲雀形目画眉科画眉,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其中11只野生动物活体为哺乳纲啮齿目竹鼠科银星竹鼠,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评估,画眉单价为每只1,000元,银星竹鼠单价为每只200元,被告人非法狩猎捕获的野生动物总价值为人民币20,200元整。

上图左为画眉,右为竹鼠

法院判决

被告人林某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一、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由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林某迎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人民币20,200元。

三、责令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林某迎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例三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泉于2020年4月中旬,在德庆县九市镇高村村委会“连爪坑”山场桂山开桂期间,在该山场山脚小溪边以徒手猎捕的方式捕获俗称为“大头龟”的活体野生动物龟类一只。另被告人还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在位于其住所边的一处土名为“花生地”的旱地里以木棍敲击的方式捕获俗称为“水律蛇”的活体野生动物蛇类一条。经鉴定证实:被告人涉嫌非法猎捕俗称“大头龟”的龟类野生动物学名为平胸龟,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为2100元整;俗称“水律蛇”的蛇类野生动物学名为滑鼠蛇,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为300元。

上图左为平胸龟,右为滑鼠蛇

法院判决

被告人陈某泉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一、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二、由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泉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人民币2100元,由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泉赔偿鉴定费3200元。(上述款项在判决前已支付完毕)

三、责令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泉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立法也逐步完善,体现党和国家对“禁止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坚定决心,将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屏障越筑越牢!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020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并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近日,《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1月19日。

野生动物是地球家园亿万年来

生命进化的结果

是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

肆意捕杀、食用野生动物

会影响生态环境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拒绝野味,从我做起!

人与野生动物是命运

供稿丨研究室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

编辑丨研究室

谢谢阅读!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德庆县人民法院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以案说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三人获刑又赔钱!》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