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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纪委监委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包头发布
2020-11-07 12: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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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纪委监委关于在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包头市纪委监委《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实施意见》,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受理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工作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藏着不给、拖着不办等政策落地不到位问题;

(二)推进政务服务“少、好、快”不力,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问题;

(三)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索贿受贿,占用企业财物、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违规违纪问题;

(四)其他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12388(市内拨打);0472-12388(市外拨打)

网络举报:neimeng.12388.gov.cn

微信举报:包头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

来信请寄:包头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14060)

来访请到:包头市纪委监委市委党政大楼副楼1楼信访接待中心

三、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有专人接听(全年无休),其余时间段可语音留言;

信访接待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 接待来访;

网络举报、微信举报、邮寄信件无时间限制。

欢迎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包头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包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包头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来源: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

原标题:《包头市纪委监委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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