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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为泄愤把共享单车投河,4人获刑
11月5日,四川广汉。据德阳晚报, 广汉法院对“的哥将共享电单车投河”一案作出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司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澎湃新闻记者:王佳珺 编辑:沈鹏华 实习生:许愿 素材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周琦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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