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锐意进取开启改革“大轮”新航程丨“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系列综述之六

2020-11-09 13: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全文约3606字,阅读大约需要15分钟

“现在报装水、电、煤气手续可享受‘一站式’服务,一次办完,实在太方便了。”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市民刘斐对记者表示。韶关市申茂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正茂对此深有同感,他表示,现在办理审批手续方便多了。“不用来回跑,切实减轻了企业的成本”。

市民办事越来越方便,企业投资环境不断改善,这是我市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

近年来,我市聚焦体制机制,筹划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加快与“双区”“双城”在体制机制上衔接,为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了改革支撑。

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报告中提出,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营商环境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与“双区”相统一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初步形成,为我市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我市营商环境改革正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新格局。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指导办税群众使用智能办税设备缴纳税费。市税务局提供

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投资兴业高地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永远在路上。2018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中,我市在全省排第12位,在粤东西北中排第3位。”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通过补齐短板、建强优势,力争使我市营商环境更上一个新台阶。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深化了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开办企业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再造市场监管审批流程,145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审核合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成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将流程图和审批事项配置至工建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00个、40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实行“马上办”,由原15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

大力推进办税(费)便利化改革,自2018年底以来累计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新办企业初次办税可一次性办理11项涉税(费)事项,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单一窗口”是国家层面推广的报关、报检等业务办理平台,2017年8月,我市正式启动“单一窗口”试点工作,切实缩短企业货物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成本。记者了解到,目前,进出口通关时间分别压缩至4小时以内、0.6小时以内,较2019年6月前压缩超过8成。

市商务局综合科科长刘宏华对记者表示,为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该局以服务和方便企业为工作重点,搭建驻韶查验单位、省电子口岸公司和各试点企业的“单一窗口”工作交流平台,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企业遇到的问题,更有效地做好服务试点企业工作。

为落实口岸通关“提效降费”改革,市商务局明确了进出口环节所有收费主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我们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目前,已免除收取公路口岸货物仓储费、货物人工装卸费、叉车装卸费、地磅过磅费等四项收费。”刘宏华说。

提升政务服务

方便企业市民办事

日前,记者走进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首先看到的是咨询服务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引。“这里有详细的流程和提示牌,您可以看得很明白并照着填写。”在一个窗口前,工作人员微笑着对办事群众说道。

市民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张传生对记者表示,中心在服务大厅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落实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AB岗工作制度等窗口服务制度,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标准化、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先后完成公安、人社、公积金、司法等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1664项,进驻率为93.64%。同时,优化调整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全市通办、同办联办窗口,设立市政公用服务、公交卡办理等综合窗口,实现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用能报装“一站式”服务。

“我们推进了政务服务创新服务,设立政策兑现专窗,建设企业开办专窗,推行不动产登记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张传生表示,中心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将“惠企扶企19条”,梳理形成涉及金融支持、税费支持等7个方面共16个事项,推行“线上+线下”一窗办理,实现复工复产扶持政策能兑现、好兑现、快兑现,并延伸到各县(市、区),目前已办理业务近209项。

这些改革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日办结”,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从过去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均为20个工作日减少为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实现了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电子化应用,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快速办理,共梳理出大厅645个事项办理结果可通过快递形式递送,有效减少企业群众到大厅办事的次数。“让市民、企业能享受到‘最多跑一次’、马上办、容缺受理、双向快递服务等便利化服务。”张传生说。

推进“绿色”改革

促林业工作大发展

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高生态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能力。我市去年以来着力“绿色”改革,率先在翁源开展林长制省级试点,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和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工作人员介绍翁源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市林业局提供

“我市是林业大市,施行林长制对于我市构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张少雷对记者表示,经过积极争取,我市翁源县作为全省4个试点之一,自2019年起开展了林长制相关试点建设工作。今年7月31日,全省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在翁源县召开,省林业局对我市及翁源县的林长制试点工作高度认可,表示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全面总结翁源县等试点林长制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

记者了解到,翁源县在林长制试点工作中,实现了四级林长体系全覆盖,确定了10名县级林长、107名镇级林长、316名村级林长和1980多名村小组级林长,初步构建起“责任在县、运行在镇、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同时,着力细化管护网格,推行“一长两员制”(林长、监管员、护林员),设立镇村监管员882人、专职护林员220人,要求护林员每星期巡林1-3次,实现每块林地都有专人专管,切实管好“最后一公里”。

该县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机制,将资源管护承包给8个镇和2个自然保护区,实行每月考核。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抓好碳汇造林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24.6万亩,退化林修复21.2万亩,封山育林190万亩。同时,坚持林长制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经济和林下畜禽养殖。目前翁源县林下经济建设面积27.6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达11.72亿元,林农人均增收1500元/年,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

张少雷表示,我市将在翁源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拟于明年在全市推开林长制改革,分级设立林长,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森林资源手机化管理系统。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以“绿色”改革促进林业工作大发展。

短评

继续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

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韶关要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必须继续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筹划更深层次改革,大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要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加强“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全程电子化和网办、全流程“证照联办”“一网通办”,推动更多事项“秒批”和“无感申报”。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惠企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有效降低营商成本。要积极与企业家交朋友,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AB岗等窗口服务制度改革,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型政府。要在全市推广林长制改革,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抓好碳汇造林工程建设,以“绿色”改革促进全市经济大发展。要深化对口帮扶机制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推动韶关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功能,激发区域发展活力。

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市委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中去,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大力深化我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我市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强大动力,推动韶关在新征程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

原标题:《锐意进取开启改革“大轮”新航程丨“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系列综述之六》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