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湖南一辅警执法中被碾压致死,黑车司机一审获死刑后上诉

蓝婧、王震华/红星新闻
2020-11-11 13:45
一号专案 >
字号

红星新闻11月11日消息,2019年12月28日,湖南常宁市发生一起车祸致人死亡案件。一名执法辅警在设卡拦截非法载人面包车时,被面包车碾压致死。2020年7月,涉案黑车司机谭某泽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判决下达后,谭某泽对交警设卡执法地点与执法方式提出质疑,目前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载9人“黑车”冲卡 

车祸发生在2019年12月28日上午。判决书显示:当日常宁市公安局柏坊派出所民警在常宁市柏坊镇通往省道S659柏坊村二队路段设卡开展交通整治。10时许,谭某泽驾驶一辆银白色面包车搭载9名乘客从柏坊镇街上出发开往蓬塘乡,途径柏坊派出所民警设置的卡口时被要求停车接受检查。

判决书称,谭某泽先减速靠边后,辅警颜文雄来到面包车右侧副驾驶车头处,多次示意谭某泽停车,谭某泽没有停车,他将车挂在前进挡位保持低速状态推着颜文雄往后退了几步。“见无法摆脱民警”,其随后加油往前冲,将颜文雄顶到副驾驶门边,颜文雄敲击副驾驶车窗玻璃要求谭某泽停车,谭某泽继续加速,“将颜文雄挂倒在地并从其身体上碾压过去,往蓬塘乡方向逃跑”。谭某泽后被柏坊派出所民警截停,颜文雄当场死亡。经鉴定,颜文雄系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胸腹损伤致死。

案发现场 图据网络

衡阳中院认为,被告人谭某泽驾车非法营运且超载,为逃避处罚将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暨被害人撞倒并碾压,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谭某泽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据谭某泽家人介绍,谭某泽是柏坊镇斗岭村村民,目前居住在斗岭村八斗丘原柏坊煤矿家属房。谭某泽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有一对儿女,女儿正在读初三,儿子读小学六年级。当地乡下交通不便,谭某泽平日靠开面包车接送乡亲逢墟赶集赚钱贴补家用。由于他妻子“常年精神失常”,再加上两个孩子正在读书,谭家生活“贫困”。

谭某泽女儿说,2019年12月28日,当日恰逢镇上赶集,爸爸谭某泽正是在接送临近赶集村民返回乡下途中出的事,“车上多载了几个人,他可能是想着躲避罚款。”

“用手扒住车身”喊停车

事发时,蓬塘乡李井村李井组村民王某云正坐在面包车上。其向法庭出示的证言称,柏坊街散墟后,自己坐谭某泽的车回李井村,车费5元。当时车上坐了九个人,加上司机有十人。

乘客证明材料

证言称,面包车在途经柏坊铜矿生活区门口路段一废品店门口时,有3个穿制服的警察在马路上拦车,警察示意谭某泽靠边停车,谭某泽没有停车,而是驾驶面包车慢慢往前走。当时面包车一边一个穿制服的人,在车右侧的那个穿制服的人(指辅警颜文雄)看到车没停,“就用手扳到车身上”,喊谭某泽停车,谭某泽没有停车,还加油提速,在右侧的这个穿制服的人手没扳稳就倒了下去。证言称,谭当时没有停车,继续加油往前开,还说“不得了,出事了”。

同车乘客,李井村洲上组村民刘某聪证言称,事发时,站在车右边的穿警服的人,“右手伸到车顶想拉住,但由于这台面包车车身上没有拉手的地方,谭某泽“也没有停车”,“那个穿警服的便摔了下去,谭某泽“就开车加油往前跑,在‘石子岭’被警察拦住。”

据谭某泽自己供述,其在2013年购买了一台面包车用作拉客赚钱。当日驾车经过事发地时,看到马路前方有4到5个身着制服的警察在查车,还有一辆警车停在马路上。谭某泽称,因为之前拉客的时候在这个路段被警察查处过,他知道自己面包车超载,又没有营运资质,只要被查下来肯定要接受罚款,“当时就想快速通过这个地方不要被警方查到。”

谭某泽

谭某泽交代,当时辅警颜文雄站在副驾驶前面,身体贴着车头前面站在,自己开车“低速推着这个警察往后退了几步,该警察当时一直在喊他停车,并用手扒住车身。”看到已经摆脱不了该警察,谭某泽“就加速往前冲”。颜文雄被车子带着往前走了 5、6米远摔倒后,面包车的右后轮从其身上压了过去,谭某泽表示他没有注意到车子压到辅警颜文雄身体哪个部位。“从他身上压过去之后,仍然加速往前冲,想赶紧逃走。”谭某泽开车跑了一公里路以后就被后面开警车的警察追上并拦了下来。 

争议:司机是否具有故意杀人动机,警方执法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一审结束后,因不服判决,谭某泽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上诉状

上诉状认为,谭某泽主观上不具有杀人故意动机,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理。判断上诉人谭某泽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应从两方面看,一是谭某泽是否明知,何时明知受害人在其车辆前后方,二是如谭某泽知道受害人在车前后方,是否故意有放任肇事车辆碾压受害人的行为。

包括上述当地村民王某云在内的四名乘客出具的证明材料称,事发时,谭某泽和车内乘客并没有意识到压到人,“警方追上来拦下车,才知道出事。”其中三名乘客的证明材料称,“当时车窗是关着的。”

判决书中,谭某泽自己供述称:如果加速的话,这个警察会自己站开放他走。他当时没想过后果,脑袋已经混了,一心就是要开车跑,他知道这个警察摔倒了,他车子加速挂的二档,车速有50码左右。

上诉状同时认为,案发地点为交通集中的密集处,警方选择的执法点,拦截车辆的执法方式有悖于公安部规定,受害人自己也要承担不按照规定执勤执法的严重后果。

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条,第七十条规定,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该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当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爬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等行为。

村民恳求信

事发后,当地近四十名村民联名出具恳求信希望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谭某泽从轻处理。恳求信称,谭某泽平日为人和善,从小无父,家中贫苦。其妻子有精神病因,目前儿女尚幼,他是家中唯一的生活支柱。

(原题为《“扒车喊停”,湖南一辅警执法中被碾压致死 黑车司机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

    责任编辑:伍智超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