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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丰南发布
2020-11-11 17: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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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测从11月9日起,气温升高,湿度增大,逆温严重,扩散条件转差,唐山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唐山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 2020年11月9日8时全区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钢铁企业同时执行以下减排措施。

1. 承担供暖任务的经安钢铁、东华(含凯恒)钢铁、瑞丰钢铁烧结机减排措施按照《唐山市 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 (唐政办字[2020] 107号)执行。

2. 纵横钢铁 1 台426. 6㎡烧结机停产、2台426. 6㎡烧结机压30%风门生产。

注:涉及区内轮停企业,本轮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期间橙色预警措施标注A组的企业生产,标注B组的企业停产。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 城区区域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0] 6号)执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 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4. 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的函》 (环办大气函[2020] 340号)相关条款。

(三)面源控制措施。

1. 完成“双代”的区域严禁销售、使用各类民用燃煤。

2. 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3. 在常规作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4.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20年新修订的《唐山市丰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本通知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对纳入河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三)相关部门要组成行业督查组依据职责对全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严格做到“处罚、移交、行拘、问责、曝光”五个到位。

(四)丰南区融媒体中心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电视新闻、报纸、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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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丰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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