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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行动

2020-11-13 17: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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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精心安排,大力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执行工作成果取得新突破。

执行给力,强制拆除非法建筑物

11月12日上午8点40分,随着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秋强一声令下,吴川法院“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强制执行行动正式开始。

警灯闪烁,警笛长鸣,24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立即出发,奔赴两个执行现场,强制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李甲和李乙(分属两个执行案件)分别在合同到期后拒交租金,仍然占用申请执行人樟铺镇某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养鸡。协商无果后,申请执行人遂向吴川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判决,限令被执行人李甲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铺镇之挠岭东面大赌岭的870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鸡舍;限令被执行人李乙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铺镇塘埇岭南边婆埇岭的1298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鸡舍。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仍拒绝交还涉案土地,亦不肯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鸡舍及房屋等建筑。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拆迁公告、督促拆迁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以及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两被执行人在搬清鸡只和养殖设备等物品后,仍拒绝自行拆除建筑物。经我院执行局商议,决定对两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由于涉案两地同属一个村民小组辖区内,我院决定同日对两案开展执行行动。

我院联合樟铺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见证下,对两个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拆除被执行人非法占用的涉案建筑物。

经过六个多小时的拆除,现两案已执行完毕。

执行攻坚,强制清除建筑废料

因李某长期占用钟某宅基地用以堆放建筑废料并放置小汽车,钟某经多次与李某协商无果,遂向我院起诉。我院以排除妨害纠纷立案审理,判决李某停止侵权,并自行清除位于钟某所有的土地上的建筑废料和小汽车,不得妨害钟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先后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清除公告、督促清除通知书以及限制高消费,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我院执行局经过部署安排,决定开展强制清除行动。在涉案现场黄坡城区某街进行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干警采用钩机等工具,清除了在申请执行人钟某所有的土地内的建筑废料。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执行风暴行动,一直在路上

下一步,我院将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持续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行动,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图/文:吴观明、朱俊燕/林莉莉

原标题:《我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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