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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拼车平台工作人员,法律+管理专业背景,拼车与专车有何不同,问我吧!
我是拼车平台工作人员,在我看来,当下“拼车”概念较为混乱,实质上有3类不同类别的“拼车”:

1、车主和乘客顺路的“拼车”,既共享车主的车辆,也共享车主的路线。车主不以盈利为目的,定价低于成本,价格低于出租车价格(30%-50%)。车主以自我出行为前题(无论是否有这单拼车,这趟行程都会发生),车辆按照车主意愿行驶(车主的目的地),乘客顺路搭乘,我认为,这种拼车不属于运营服务,也不是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调整管理对象,而是交通部鼓励的顺路拼车类型(减少上路私家车,治堵、节能、减排)。

2、司机+1单乘客的“拼车”,司机和乘客并不顺路,只是共享司机的车辆,而不共享司机的路线。司机没有自我出行的计划,是为了服务乘客而开车辆上路,车辆按照乘客意愿行驶。司机以盈利为目的,定价方式是成本+利润,价格和出租车价格相当(80%-150%,高端车型价格高于出租车)。我认为,这种拼车本质是网络专车,这是一种运营行为,也是交通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调整管理对象。

3、专车司机搭载顺路的多人乘客(乘客和乘客顺路,而司机和乘客不顺路)的“拼车”,多个乘客共享同一个司机的车辆,司机以盈利为目的,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是第2类行为演变出来的多人拼车,和出租车拼车类似,也是一种运营服务行为。

综上,我认为,拼车和专车本质上是不一样的。顺路拼车能减少上路车辆,是一种绿色出行方式,即使收取部分费用的分摊,也不应被当作运营行为,更不应被当作非法营运处罚。欢迎大家提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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