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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涉黑大案开庭,检方同时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亿元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2020-11-23 21: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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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林镜泉等16人重大涉黑案,因检方同时对其中9名被告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亿元备受关注,这一索赔金额被媒体称为“全国最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案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处了解到,11月23日上午,该案已在顺德区法院正式开庭,据法院此前的通知,整个庭审将持续4天。

检方刑事起诉书指控,近20年来,该涉黑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犯罪,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千万以寻求包庇。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书称,林镜泉等九人在佛山市三水地区的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当地的生态损害费用共计约29.6亿元,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黑团伙曾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数千万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11月4日,佛山市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佛山检察”发文披露此案。文章称,该案由顺德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依法对林镜泉、林镜明等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上世纪90年代开始,被告人林镜泉通过在原广东省三水市经营餐饮、夜总会等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招揽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跟随其左右,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以林镜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999年至2018年期间,该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采矿、串通投标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寻求包庇、纵容,对当地河砂开采行业形成非法控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长期盗采河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有效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弥补公益损害,顺德区检察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起诉书显示,林镜泉于1965年出生,为原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广东肇庆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4年4月,因犯行贿罪被广东广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于2019年12月18日被佛山市公安局刑拘。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案的被告人共有16人,该组织实施的犯罪事实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行贿、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组织卖淫和高利转贷,个人实施的犯罪事实有寻衅滋事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据起诉书介绍,破案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共冻结该组织成员等人名下涉案银行账户135个,冻结资金45589526.33元、港币23367.87元;扣押现金6719695元、港币5345460元,汽车15辆,玉石摆件76箱,玉石首饰若干;查封不动产222处;冻结佛山市恒福兴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9件公司企业股权共62项。

值得一提的是,林镜泉等人长期向部分时任当地党政领导及公安、税务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为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寻求庇护和便利。

起诉书指控,林镜泉共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810.6万元、港币279万元;另一名被告人李健洪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6万元、港币26万元。

起诉书称,2001年10月左右,因组织成员董某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赌博等犯罪被传唤调查,为避免受到处罚,林镜泉请时任佛山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吴金宁(已判决)帮忙,为感谢吴金宁帮忙,林镜泉于2002年1月送其港币5万元。

2001年至2005年,林镜泉请托时任三水市(注:后改为区)委副书记、三水市委政法委书记陆卓清(另案处理)、三水市水利局局长何洲二(另案处理)、三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汝文(另案处理)为其组织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芦苞段、大塘段非法开采河砂提供帮助和保护,林镜泉于2001年至2017年送给陆卓清900万元、何洲二900万元、蔡汝文900万元,共计2700万元。

公益诉讼索赔近30亿元

澎湃新闻获取的顺德区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佛顺检民行刑附民公诉【2020】Z1号)显示,公益诉讼人为顺德区检察院,被告有林镜泉等9人,其户籍地或居住地均在佛山三水区。检方指控称,自2000年开始,林镜泉纠集其余被告大肆非法开采河砂,还通过向具有监管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实施暴力恐吓等手段驱赶竞争对手等,形成对流域河砂开采行业的非法控制。

起诉书显示,林镜泉黑社会组织在三水辖区非法采砂共计1238.2503万立方米,顺德区检察院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结论显示,林镜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数额汇总为296441.11万元。其中,1、非法采矿行为导致河流生态系统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地质环境治理、河岸加固及土地复垦)共782.4万元;2、修复被破坏环境系统价值核定、量化计算(恢复生态系统为主)共295099.81万元;3、非法采矿行为导致的生物被破坏的价值量化共558.9万元。

公益诉讼请求为,1、判令林镜泉等9人对佛山市三水地区的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当地的生态损害费用共296441.11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判令林镜泉等9人对本案的生态损害评估费用96万元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令林镜泉等9人分别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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