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学生在校内遭同学殴打?沈阳通报:推搡打闹,不构成校园欺凌

王莹/新华网客户端
2020-12-05 16:33
教育家 >
字号

新华社沈阳12月5日消息,沈阳市皇姑区政府网站4日发布一则情况通报称,近期,有家长反映皇姑区岐山一校一名学生在校内遭同学殴打,皇姑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经调查,认为这是学生在操场活动中的推搡打闹现象,不构成校园欺凌。

据媒体报道,家长刘女士近日向媒体反映,其就读于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乐真校区的6岁女儿,入学仅半个月,因在操场上遭到同学追打,受到惊吓一直停学至今。

通报称,经查,9月15日上午,岐山一校乐真校区一年级新生常某、孔某等5人在操场活动过程中,和同班的邓某发生推搡打闹现象。9月16日,校方做出对5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在班级向该同学赔礼道歉的处理决定。邓某家长对处理结果提出异议,认为上述学生间推搡打闹构成校园欺凌,并提出5名涉事学生须转至不同班级等要求。为了确保事情得到妥善解决,皇姑区教育局立即启动了校园欺凌处置机制,成立专项工作组,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教育专家等人士召开复查听证会。经反复查看现场录像等调查核实,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对校园欺凌的认定要求,给出此事不构成校园欺凌的意见,并积极协调推进该同学复课事宜。

下一步,皇姑区教育局将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学生品行培养教育,进一步加强校园内巡视巡控,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原题为《沈阳通报一起校园推搡打闹事件不构成校园欺凌》)

    责任编辑:陈建慧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