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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两头婚”的实践形态及其内在影响

石伟/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2020-12-23 18:0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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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婚”这种婚配模式对既有嫁娶婚配模式提出了挑战。图为浙江杭州西郊一个行政村中的一户人家。2012年和2014年,该户人家的两个女儿相继出生,按照婚前协定,大女儿随男方姓,小女儿随女方姓。澎湃新闻记者 朱凡 图

近日,因媒体报道,名为“两头婚”的婚姻模式呈现在人们视野中,引发当下对此类婚姻模式的关注与讨论。

无疑,随着我国家庭结构趋向少子化,以及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传统婚配模式在现代性的侵袭中逐渐发生变化,产生适于时代的婚姻缔结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形式于是成为越来越多年轻新婚夫妻及其双方家庭的选择。

那么“两头婚”模式到底是怎样的,这种婚配观念在实践中是如何表现的?笔者试图根据田野调查所得,展现其经验特征。

一、“两头婚”的实践形态

媒体报道中,江浙一带的“两头婚”形态是这样: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通常各住各家;他们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这样的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

“两头婚”在各地的称谓略有差异,在川西平原叫“两头婚”,江汉平原部分地区称为“平婚”,而在苏南地区叫做“并家”。实践形态上也略有差异,核心特征是婚配模式从传统的嫁娶观念转向不嫁不娶,即婚姻淡化嫁娶概念,从一方为主的嫁娶单系转向双方平等参与的双系婚姻。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苏南地区的“并家”形态。

受生育政策与生育观念变化的影响,我国的家庭结构趋向独子化,子代的家庭身份重于性别角色,女孩在家庭中承担着与男孩相似的责任,如在养老上的责任划分。在子代结婚时,父母在经济上能够为女儿提供经济支持,婚后年轻夫妻可以根据需要在双方父辈任何一方居住,并不必须在男方家庭居住。结婚成为双方家庭的合并,男方既不需要承担婚娶的成本,女方也不要出嫁的彩礼,结婚的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孙辈的姓氏也并不必须要求跟随男方。在实践上,此种婚姻形式有明显的特征。

首先,“并家”是以本地通婚为基础。“并家”双方通常是本地的,而且本地的概念范畴仅限在区级行政规划内,在子代正常上下班通勤半径内的范围。本地通婚是“并家”成为可能的前提,它使得婚后子代夫妻有与父代双方共同生活的可能。相较于开放性的异地通婚,本地通婚因地域相近、文化相连,而为子代家庭提供了“并家”的可能。而对异地通婚而言,婚姻一方大可能是流入性的,因为有距离区隔,子代家庭必须选择依附于其中一方父母。

其次,家庭资源禀赋成为“并家”的链接纽带。男女双方资源禀赋相当,使得家庭资源是以纵向方式较平均流向子代,不会出现向子代中的另一方单向流动的现象,这是新时期的“门当户对”。在家庭资源较多的情况下,为保障家庭资源的有效输出与流向固定,婚姻双方通常会选择彼此资源体量相当的家庭。比如在江苏省苏州地区,“并家”男女双方通常是本街道范围内的,经过熟人介绍认识,双方家庭都是拆迁户,户均三四套拆迁房,家庭经济水平相当。

再次,家庭情感关联是纵向的,并不是自由恋爱婚姻中夫妻之间琴瑟和谐的状态。纵向的情感关联表现为父母对子代和孙代的情感需求较为强烈,横向夫妻轴的情感关联度不强。男女双方的父代在子代结婚后也会互相来往,走动频繁,如周末全家到对方父代家庭中聚会等。亲家成为建构社会关系有效方式,在逐渐个体化与原子性的社会结构下,亲缘关系成为情感关联的重要方式。

最后,“并家”的婚姻缔结具有较强的规则性。大到孙辈姓氏、财产继承,小到夫妻周末安排去哪方家庭,在“并家”婚姻模式中都以父母家庭双方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并家”生活意味着双方家庭的合并式生活,而婚姻则是牵涉财产、伦理与情感各复杂因素交织成的结合体。一般而言,“并家”婚姻在婚前会由双方父母协商交流,比如双方父母出钱给子代买一套商品房,或者父母双方各自收拾房子腾出子代居住空间。子代根据上班便利程度及其他生活因素选择居住,在女方家里住成为正常现象。子代姓氏成为双方父母协商的重点内容之一,一般情况会要求子代生育两胎,分别继承两方的姓氏。双方父母争夺的焦点在于孙代中男孩或头胎的姓氏归谁。

二、“两头婚”的现实影响

首先,“两头婚”以理性化与规则性切割了家庭的横向情感关联。

“并家”形态的婚姻对以伦理和情感为链接纽带的传统夫妻关系构成冲击,影响到家庭关系。这种借助现代法治精神建立起的契约规则切割了家庭内部的生活秩序,打破了家庭关系中内生的柔性亲情规则,小家庭也无法建立新的情感规则共同体,家庭关系中原本具有的伦理与情感受到规则的挤压。

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是,纵向的代际情感关联切割了横向的夫妻间情感关联。在由父母权力支配的契约型家庭关系中,夫妻小家庭的亲密感被削弱了。笔者在田野调查中了解到的一个案例很能说明问题。

来自苏州市吴中区,1993年出生的小江夫妇便是“并家”婚配的代表。小江原本谈了一位来自安徽滁州的女朋友,交往了两年,在谈婚论嫁时,因女方索取彩礼,且希望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姓名,被小江父母强烈要求分手,重新找个本地的。之后,在楼下邻居阿姨的介绍下,小江认识了本街道隔壁小区现在的妻子,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交往两个月后,在双方家长安排下结婚。

由于双方家庭都有房产,女方没有要彩礼,双方家长商定,以后孙代头胎随男方姓,二胎随女方姓。婚后考虑到生活的方便,夫妻双方居住在女方父母家中空置的房子里。问起小江的情感问题,小江表示,对前女友还没忘记,与现在妻子感情一般,平时与妻子也是各玩各的,吵架了就分开居住,在父母的调和下才和好。现在小江在社区工作,工资不高,还之前的网贷后所剩无几,妻子在家养胎,也没工作,两人生活开支方面,双方父母会帮衬些。

现代家庭的运转,既讲究理性计算,又看重情感养成,而非单纯依据以往的伦理性规则。但是追求理性算计必然要牺牲情感的培养。现代婚姻排斥传统的家庭伦理,这就导致现代婚姻观念中理性的婚姻缔结规则会压缩婚姻缔结中的情感关联,从而形成两者之间的张力困境。因此,在情感关联方面,“并家”形式的婚姻中,以资源为纽带的代际关联挤压了年轻夫妻之间的情感关联,追求男女平等的现代婚姻呼唤与其相匹配的家庭伦理。

其次,子代家庭的自主性受到父辈权威的消解

如前述案例所示,“并家”婚姻形态下主体的多元和权责利不匹配,瓦解了子代功能的发挥,弱化了子代在联合家庭中的地位与角色。家庭生命周期以代际传递为核心的继替性断裂了,父代权威贯穿在子代家庭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始终,子代成为被忽视的一代。

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年轻夫妻没有自己小家庭的决定权,小夫妻依靠父母的帮衬;二是代际关联中的“恩往下流”呈现了代际跳跃性,父代的财产和关爱越过年轻小夫妻直接指定传给了某个孙代。“并家”形态的婚姻并没有改变联合家庭中的主体数量,相关主体还是双方父母、子代夫妻和孙辈,但通过资源重新分配等方式改变了各主体原先在家庭中依次凸显的继替性地位。年轻夫妻的小家庭若想承担家庭继替性角色,就需要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并家”婚姻模式下,小家庭没有能力承担原本属于自己的责任,子代主体地位弱化与父代、孙辈的代际作用突出,塑造了联合家庭中以父代为中心的多主体形态。

强父代与弱子代的代际关系,使得年轻夫妻在家庭事务的决策中失去了话语权,对家庭决策表现出被动接受。比如,双方父母会强烈干预年轻夫妻的生育行为,这时子代很难抗拒来自双方的压力。虽然在主流生育观念中,年轻子代出于各种考量,往往选择只生一个,但是在苏州那种“并家”婚姻模式下,父母会强制小夫妻生两个孩子。孩子生下后,子代没有时间和精力抚养,加上父代的强势,一般孩子会和父母分开,归属于自己的祖辈。这样,子代家庭的完整性被割裂了。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消失,小夫妻的权利受到消解。

形成年轻夫妻弱家庭自主性的原因在于父辈资源禀赋较多,且双方父母之间是存在竞争的。他们双方都拥有很大的经济体量,但又只有一个孩子,出于文化观念与现实生活的双重考量,彼此都希望自己家的姓氏能够得到传承。这时,父代就会在子代的婚姻中向对方提出条件,比如以为子代输入更多资源作为交换,获得孙辈的姓氏以及结婚酒席在哪办等社会性记忆符号。

双方父母的竞争向下传递,还导致小家庭中夫妻关系方面的竞争性和规则性大于情感性;倘若竞争传递到孙辈之间,则会导致孙辈之间感情联系的缺失,兄弟姐妹在对方眼里成为“别人家的”。倘若在孙辈幼年时,祖辈就已将财产继承观的种子深埋孩子心中,此时对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的影响是不可逆的。

在实际生活中,此类经验呈现屡见不鲜。笔者在田野调查中了解到,有爷爷奶奶对孙辈的疼爱表现出倾向性与选择性,两个孙辈在一个学校上学,只接属于自己姓氏的那个,不管另外一个。有位爷爷放学接自己姓氏的孙女时,给孙女买零食并嘱咐她偷偷吃完,别给哥哥看到(哥哥跟随外公外婆的姓氏)。有位哥哥提起妹妹时,只说她是另外一个爷爷的,似乎忘记了他们是同一个父母的亲生兄妹。可以想见,小家庭内部出现了分裂的状态,小夫妻的主体地位受到了削弱。

三、结语

总的来说,“两头婚”这种婚配模式对既有嫁娶婚配模式提出了挑战,其背后体现出男女两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渐趋平等化。“两头婚”在各地呈现出相似的特征,其规则差异展现的是家庭资源禀赋、子代自主性以及家庭结构的不同。

在当下少子化结构中,一种不嫁不娶的婚姻观念正在被家庭接受,不断形塑新的家庭形态与家庭权力结构。值得指出的是,基于掌握资源形成的父代家庭权威,其对小家庭裹挟的持续性是值得探究的。而小家庭被裹挟的持续性取决于小家庭能否获得自主空间。

小家庭的自主性,一方面需要年轻小夫妻能够成长起来,具备从市场中获得经济收入的能力,可以实现小家庭自身的家庭资源积累;另一方面需要父代从家庭发展的生命周期考虑,对子代做出权力让渡。随着孙辈的入学,年轻夫妻能够利用对孩子教育安排的机会,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客观上增加子代家庭的统合能力与情感联系。从代际资源输送来看,父代资源的“恩往下流”不应该是跳跃式的。资源越过年轻夫妻,直接流向孙辈,既会削弱年轻夫妻的家长权威,又会造成子代与孙代的代际关联不强。

因此,在当下的“两头婚”婚配模式中,年轻夫妻的自主性成为迎接新家庭伦理与家庭规范挑战的关键,这离不开年轻夫妻婚姻的情感性与年轻人自身发展能力的增强

    责任编辑:李旭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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