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合作协议

2021-03-03 18: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原创 环资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合作协议》

2021年3月3日,在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到来之际,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合作协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钱锋,玄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湧出席签约仪式并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袁建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法标处、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同志,玄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伟及环资审判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钱锋局长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希望双方深化执法司法衔接联动,强化打击故意违法、逃避监管行为的合作力度,使违法主体切实受到法律制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效应,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沈湧院长对市生态环境局一直以来对玄武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表示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强化工作衔接联动提供了有力抓手,标志着双方在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两法”衔接路径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沈湧院长对协议的落实作了表态:

一是提高站位,切实推动合作协议落地生根,将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推进环境治理“两法衔接”,推动协议落实落细。

二是凝聚合力,整合环境行政执法、司法资源,有效拓展合作机制联动空间,立足集中化、专业化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实际,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为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首位度贡献司法担当。

三是突出实效,促进合作项目开花结果,注重总结协作经验,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探索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不断催生更多环境执法司法领域合作成果。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及时通报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态势情况,就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执行及调查取证进行密切配合,深化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对接协作,共同探索多样化生态环境修复方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培训研讨、联络会商及宣传引导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16日挂牌,根据《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环境保护局(不再保留)的职责,以及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职责,市农委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进行整合,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有序汇集了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起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

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于2019年10月设立,是江苏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化、专业化审理。法庭于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受理案件,集中管辖南京市及句容市辖区范围的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民事一审案件,面向14家基层检察院,受理范围广、案件类型丰富;自设立以来,已审结环境资源各类案件三百余件。

通讯员:党权

原标题:《玄武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合作协议》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