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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伟:滥用人脸识别数据应按盗窃论处

人民政协报微信公号
2021-03-1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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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微信公号3月11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刘伟在《我和委员说句话》栏目中谈人脸识别技术时表示,滥用人脸识别数据应按盗窃论处。

网友:人脸识别技术是爱还是害?在快捷便利与隐私保护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

刘伟:人脸识别是一项中性的、新的技术,它的作用主要是在应用层面体现,本身不存在好或坏。

不可否认的是,人脸识别是当前中国人工智能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技术,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人脸识别真正发挥了助力公共安全的重要作用。至少目前西方国家就没办法实现像我们这样,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行动轨迹有清晰了解。现在我们出行都要扫描健康宝,其作用之一就是通过人脸锁定轨迹,这也使得人脸识别应用达到空前巨大的数量:一方面,它给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的数据安全保护力度不足,就会泄露个人隐私数据,造成社会恐慌。因此个人认为,人脸识别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应用场景和数据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刘伟

网友:人脸识别数据安全主要风险点在哪儿?采集还是存储,或者其他什么环节?

刘伟:人脸识别在采集存储管理等各个环节都面临风险挑战,如果管理不好,会面临大量信息泄露的风险。在采集阶段,如果不控制好,隐私可能第一时间就被泄露了。出于公共治安管理的原因,在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安装了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存储也是一样,人脸识别无处不在,出行购物,公司上下班打卡,跑马拉松,都是用人脸识别做身份确认的,大量人脸识别信息用于商业领域,其管理容易产生漏洞。

网友:您认为应该如何规范人脸识别应用?

刘伟:要在国家法律层面上来规范、在社会层面严格执行,滥用人脸识别数据要等同于盗窃。鉴于人脸识别数据具有几何形爆发的特点,因此我建议加快数据隐私保护立法的速度。

(原题为《全国政协委员刘伟:滥用人脸识别数据应按盗窃论处》)

    责任编辑:陈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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