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马上评|又见长城刻字,一些人该补补知耻这门课了

澎湃特约评论员 方圆
2021-03-22 12:09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评论 >
字号

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媒体曝光。“八达岭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坚决反对并谴责刻画长城、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并将依法严厉处罚。”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在《情况通报》中如是表态。

其实,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刻字涉嫌违法,这个道理大部分人都懂。那么,为什么类似“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的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从监管上看,管理者发现类似行为,往往是滞后的,而不是当场“活捉”,因而也比较难以查实具体是谁作案的。

此外,是否还有“违法成本低,而查处成本高”的原因?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类行为的处罚规定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有可能使得一些人知法,但不畏法。

除了当事人“无视法律”的意识作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甚至可能是决定因素,就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此次事件中,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判断游客使用的刻画工具可能为钥匙、铁丝或其他尖利物品,刻画内容为游客姓名。为什么要在长城上刻留自己的姓名?不就是想要炫耀,梦想“名留千古”吗?

普通人会觉得这种“留名”的意图是幼稚的。老祖宗留下来值得保护的古迹,本质是人类的文明财富,是值得一代代人珍惜保护的文化。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在内心有保护它的自觉,否则,就是人的一种耻辱。但刻字者意识不到这一点,或者不以为然。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知耻。如果一个当代人连先人留下来的文化都要去损坏、破坏,是不是连知耻之心都丢掉了呢? 

针对这起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刻字事件,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呼吁广大游客爱护文物古迹,服从景区管理,发现游客破坏文物行为第一时间向景区进行报告,共同保护好我们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这样的呼吁是必要的。

依法追究更是必要的。最新消息是,警方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这既是对当事人的必要惩罚,也有利于警示全社会。

只有依法追究和加强游客耻感教育双管齐下,社会对古迹保护的意识才可能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甘琼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